东方电气: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取得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取得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电气)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 财政部 证监会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原则同意东方电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272,878,203股(含本数)A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0万元的总体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