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董事会十届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十届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十届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2日发出,会议于2023年6月7日采用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委任联席公司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委任冯勇和苏嘉敏为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联席公司秘书。
本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另行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