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董事会十届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十届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十届三十五次会议以书面方式召开,于2024年2月5日形成有效决议。应参加本次董事会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本次董事会会议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确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1.战略发展委员会,召集人:俞培根;委员:孙国君、张彦军、黄峰
2.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召集人:俞培根;委员:刘智全、刘登清、黄峰、曾道荣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黄峰;委员:刘登清、曾道荣
4.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刘登清;委员:黄峰、曾道荣
5.审计与审核委员会,召集人:曾道荣;委员:刘登清、黄峰
本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