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关于与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75 证券简称:东方电气 公告编号:2025-006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气”或“公司”)拟向包括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气集团)在内的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其中252,651.26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东方电气集团持有的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汽轮机)8.70%的股权、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锅炉)4.55%的股份、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机)8.14%的股权、东方电气(广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重机)5.63%的股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10号)。公司董事会十届二十六次会议、监事会十届十五次会议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就评估机构对东方汽轮机、东方锅炉、东方电机、东方重机股东权益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的基础上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的东方汽轮机、东方电机的部分投资性房地产以及东方汽轮机、东方锅炉、东方电机、东方重机的技术类无形资产(专利权、软件著作权和非专利技术),与东方电气集团签署附生效条件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原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预计交易完成时间为2023年或2024年。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现公司拟就交易完成时间为2025年的情况与东方电气集团就盈利预测补偿做出补充约定,并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东方电气
乙方:东方电气集团
(二)业绩承诺及盈利预测数额
1、东方汽轮机、东方电机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投资性房地产
乙方承诺东方汽轮机、东方电机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投资性房地产在盈利补偿期内当年与前一个或前两个会计年度实际净收益额之和将不低于上述天兴评报字(2023)第0304号《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3)第0303号《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东方汽轮机、东方电机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投资性房地产在盈利补偿期内当年与前一个或前两个会计年度预测净收益额之和。
若本次交易在2025年实施完毕,则盈利补偿期为2025年、2026年及2027年,东方汽轮机具体累计承诺净收益数额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名称 | 累计承诺净收益额 | ||
2025年度 | 2025年度、2026年度 | 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 | |
东方汽轮机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投资性房地产 | 88.80 | 182.32 | 280.68 |
若本次交易在2025年实施完毕,则盈利补偿期为2025年、2026年及2027年,东方电机具体累计承诺净收益数额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名称 | 累计承诺净收益额 | ||
2025年度 | 2025年度、2026年度 | 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 | |
东方电机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投资性房地产 | 0.45 | 0.91 | 1.41 |
2、标的公司的技术类无形资产
乙方承诺标的公司的技术类无形资产在盈利补偿期内当年与前一个或前两个会计年度实际收入分成额之和将不低于天兴评报字(2023)第0304号《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3)第0305号《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3)第0303号《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3)第0306号《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东方电气(广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标的公司的技术类无形资产在盈利补偿期内当年与前一个或前两个会计年度预测收入分成额之和。若本次交易在2025年实施完毕,则盈利补偿期为2025年、2026年及2027年,东方汽轮机具体累计承诺收入分成数额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名称 | 累计承诺收入分成额 | ||
2025年度 | 2025年度、2026年度 | 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 | |
东方汽轮机技术类无形资产 | 7,758.40 | 13,612.38 | 18,168.13 |
若本次交易在2025年实施完毕,则盈利补偿期为2025年、2026年及2027年,东方锅炉具体累计承诺收入分成数额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名称 | 累计承诺收入分成额 | ||
2025年度 | 2025年度、2026年度 | 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 | |
东方锅炉技术类无形资产 | 7,619.04 | 13,268.25 | 17,463.01 |
若本次交易在2025年实施完毕,则盈利补偿期为2025年、2026年及2027
年,东方电机具体累计承诺收入分成数额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名称 | 累计承诺收入分成额 | ||
2025年度 | 2025年度、2026年度 | 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 | |
东方电机技术类无形资产 | 7,690.41 | 13,410.41 | 17,666.41 |
若本次交易在2025年实施完毕,则盈利补偿期为2025年、2026年及2027年,东方重机具体累计承诺收入分成数额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名称 | 累计承诺收入分成额 | ||
2025年度 | 2025年度、2026年度 | 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 | |
东方重机技术类无形资产 | 1,215.00 | 2,106.00 | 2,767.50 |
(三)协议的生效、变更及终止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随原协议同时生效;若原协议解除或终止的,本补充协议同时解除或终止。
二、备查文件
(一)《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十一届六次会议决议。
(三)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十一届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