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盛新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

http://ddx.gubit.cn  2023-03-30  凯盛新能(600876)公司公告

的独立意见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九十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根据《公司法》、交易所《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22年度持续关联交易实施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发生的持续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日常及一般业务,合同条款按一般商业条款或不逊于本公司向独立第三方提供或从独立第三方获得的条款订立,合同条款的订立公平合理,符合监管要求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关于公司与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盛科技集团”)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股东凯盛科技集团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目的是为了保障发展项目和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所形成的关联交易是必要、合法的经济行为,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诚信原则。且关联方凯盛科技集团提供资金代付的利率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确定,提供融资担保免收担保费用。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张雅娟、赵虎林、陈其锁、范保群

2023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