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盛新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ddx.gubit.cn  2023-08-17  凯盛新能(600876)公司公告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三年九月五日

目 录

一、 会议须知---------------------------------1

二、 会议议程---------------------------------2

三、 会议议案---------------------------------3

普通决议案

1. 审议及批准委任潘锦功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2. 审议及批准委任李飏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正常秩序。现依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会议须知如下:

一、凡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股东有权委任一位或数位人士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代其出席大会并于会上投票。

二、股东或其代理人出席大会需出示相关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东出席,则股东代理人须同时出示其股东代理人委托书。

三、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会议人员应认真行使法定权利并履行法定职责。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四、股东会议发言,请于会前十分钟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发言内容应主要围绕本次会议议案,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不超过十分钟;会议主持人负责安排回答提问和作出说明。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六、现场表决在本次大会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的监督下进行,现场宣布投票表决结果。公司聘请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会议议程会议时间:2023年9月5日(星期二)上午9:00会议地点: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会议主持:董事长 谢军先生出席人员:

1、已办理登记手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会议其他相关人员;

3、见证律师。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报告大会出席情况,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读会议须知

三、宣读大会各项议案

四、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和提问

五、大会现场表决(记名投票表决)

六、大会计票人、监票人共同点票、计票

七、见证律师对现场投票结果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宣布现场

投票表决结果

八、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1

审议及批准委任潘锦功先生为本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间接控股股东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提名,于2023年7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潘锦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拟建议潘锦功先生担任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其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潘锦功先生简历:

潘锦功,男,58岁,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美国新泽西理工大学碲化镉材料研究中心创始人。现任成都中建材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瑞昌中建材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四川阿波罗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四川省QR计划联谊会副会长、四川省“百人计划”、“成都人才计划”专家、全国侨联特聘专家,工信部人才专家、四川省顶尖创新团队带头人。潘博士已发表英文论文22篇,获授权发明专利55项,参与制定国家和行业标准9项,承担国家和省市区科研项目15个。

请予审议。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5日

议案2

审议及批准委任李飏先生为本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监事会已于2023年7月21日收到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焦佳嘉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焦佳嘉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书面申请辞去其担任的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经间接控股股东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名,于2023年7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拟建议补选李飏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其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飏先生简历:

李飏,男,40岁,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曾任凯盛(自贡)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西南域财务总监,中建材玻璃新材料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等职务。

请予审议。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