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盛新能:董事会决议公告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红照先生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项目包投产服务合同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建材桐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桐城新能源”)与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际工程”)签订《广西北海德金新材料产业园项目I期A线包投产服务合
同》。根据合同,桐城新能源接受国际工程的委托为广西北海德金新材料产业园项目I期A线项目提供试生产期员工技术培训及现场包投产技术指导服务,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800万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谢军、何清波、张冲、孙仕忠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