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盛新能: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拟聘任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12 月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 名, 注册会计师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 过400 人。
3.业务信息
致同所2024 年度业务收入人民币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人民币21.0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4.82 亿元。2024 年年报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人民币3.86 亿元。2024 年年报 挂牌公司客户166 家,审计收费人民币4,156.24 万元。公司制造业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5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9 亿元,职业保险 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人民币1,877.29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 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5 次、行 政监管措施19 次、自律监管措施13 次和纪律处分3 次。执业人员无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 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 其中行政处罚6 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 次、自律监管措施11 次、纪 律处分6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郑建利,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4 份,签署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1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付俊惠,201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5 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邱连强,1999 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 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4 年
成为致同所质量管理主管合伙人,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郑建利、签字注册会计师付俊惠、项目质量复核合伙 人邱连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付俊惠、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邱连强近三年 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郑建利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1 次,近三年未 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其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 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主要是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 杂程度、审计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公司拟就2026 年度审计项目向致同所支付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 180 万元(其中:2026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150 万元,内控 审计费用人民币30 万元),与2025 年度审计服务收费一致。如2026 年度审计业务量发生重大变化,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届时根据 实际审计工作量决定其酬金。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认真审阅了致同所提供的相 关资料,并对其2025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 为:致同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 合相关要求,其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能够严格遵守独
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审计职责,能够满足公司2026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6 年度 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 年4 月29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