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璟5: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证券代码:400030证券简称:蓝璟5主办券商:麦高证券
湖南蓝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及远程视讯结合方式
(五)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上午10:30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400030 | 蓝璟5 | 2023.5.13 |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高碑店地区龙立大厦9层902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审议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19日09:00-12:00,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高碑店地区龙立大厦9层902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0731-85662689
(二)会议费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蓝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9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本人/本单位(证件号码:)为湖南蓝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证券代码:400030股票简称:蓝璟5),合法持有蓝璟5股份共计股,其中流通股股份股,占公司总股本的%,非流通股股份股,占公司总股本的%。现本人/本单位全权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码:)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南蓝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全部议案的表决权(若仅授权表决部分议案或对议案有明确赞同、弃权或反对授权的请注明),委托期限在2024年月日至2024年月日。
对列入会议议程的审议事项投票指示如下,表决结果是本人真实意思表示:
序号
序号 | 议案 | 赞成 | 弃权 | 反对 | 备注 |
1 | 《关于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 ||||
2 | 《关于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 | 《关于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4 | 《关于审议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5 |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委托人(签字/盖章):
2024年月日附: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