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璟5: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代码:400030证券简称:蓝璟5主办券商:麦高证券
湖南蓝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填写
公司名称 | 北京瑞元通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刘志强 |
设立日期 | 2009年9月1日 |
注册资本 | 2,500万元 |
住所 | 北京市密云区鼓楼东大街3号山水大厦3层313室-146(云创谷经济开发中心集中办公区) |
邮编 | 100000 |
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主要业务 | 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经济贸易咨询;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专业承包;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5695048632M |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情况 | 刘志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 郭孝坤 |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 是 |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 是 |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 否 |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 否 |
实际控制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 否 |
北京瑞元通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其董事或主要负责人,保证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 否 |
是否需要履行内部相关程序 | 否 |
二、拥有权益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北京瑞元通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股份名称 | 湖南蓝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股份种类 | 普通股 | |
权益变动方向 | 减持 | |
权益变动/拟变动时间 | 2023年-2024年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比例(权益变动前) | 合计拥有权益304,064,038股,占比22.8% | 直接持股275,261,717股,占比20.64% |
间接持股0股,占比0.00% | ||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28,802,321股,占比2.2% | ||
所持股份性质(权益变动前)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5,855,043股,占比6.4%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89,406,674股,占比14.20%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比例(权益变动后) | 合计拥有权益207,799,304股,占比15.58% | 直接持股178,996,983股,占比13.42% |
间接持股0股,占比0.00% | ||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28,802,321股,占比2.2% | ||
所持股份性质(权益变动后)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3,718,931股,占比4.03%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25,278,052股,占比9.39% | ||
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填写) | 无 | 不适用 |
三、权益变动具体方式及目的
(一)权益变动具体方式
权益(拟)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竞价交易□通过做市交易□通过大宗交易□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取得公司发行的新股□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投资关系、协议方式√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瑞元通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股票过入方陈玉棠、徐远强、王宝林、谭希、孙凤、陈俊铭、刘颖、刘茵、王德铭签订了《融资协议》,以持有的股票为抵押物,双方协商将抵押股票处置过户至股票过入方账户;与股票过入方鲁胜利、李小伟因执行法院裁定执行股票过户。 |
(二)权益变动目的
此次减持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瑞元通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融资导致的股票抵押物处置行为和执行法院裁定,无其他特殊目的。
四、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北京瑞元通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 否 |
批准部门 | —— |
批准程序 | —— |
批准程序进展 | —— |
五、所涉协议的主要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瑞元通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股票过入方(陈玉棠、徐远强、王宝林、谭希、孙凤、陈俊铭、刘颖、刘茵、王德铭)拆借资金,将其所持股票作为抵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将股票抵押物处置过户致股票过入方名下抵顶所拆借资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瑞元通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股票过入方(鲁胜利、李小伟)因纠纷法院裁定执行股票过户。
六、其他重大事项
(一)权益变动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未发生变动。
(二)其他重大事项
公告编号:2024-016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股份过户登记证明;
(二)股票过入方明细表
(三)执行裁定书
(四)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依法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瑞元通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