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璟5: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400030 证券简称:蓝璟5 主办券商:麦高证券
湖南蓝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21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现场及远程视讯结合方式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孝坤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9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23,077,2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71人(其中包含已到场参会、提前完成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3,912,511股,
公告编号:2026-038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2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2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见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于 2026年6月30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4)、《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25)。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22,500,00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反对股数577,2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需回避表决的情形。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向股东大会总结、报告公司董事会2025年主要工作,提出2025年公司经营指导思想和经营计划及未来发展战略,对202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中各项事宜进行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22,500,00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反对股数577,2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弃
公告编号:2026-038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需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向股东大会总结、报告公司监事会2025年主要工作,对2025年监事会工作报告中各项事宜进行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22,500,00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反对股数577,2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需回避表决的情形。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5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北京华昊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湖南蓝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64,433,372.59元,截止本年度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87,167,853.34元。现根据《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规定,同时兼顾考虑企业经营成本投入的提高以及公司长远发展,决定2025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20,392,10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反对股数2,685,1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需回避表决的情形。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北京华昊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并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北京华昊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任期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22,380,00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反对股数577,2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弃权股数12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需回避表决的情形。
(六)审议通过《关于业绩承诺期业绩实现情况及调整业绩承诺补偿方式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40,461,3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6%;反对股数2,637,1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北京瑞元通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典石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
(1)变更注册地址由现在的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临空区块黄花镇黄花综合保税区进出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5楼516-82号变更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楷林国际C座3203-3204号(具体以工商系统公示为准);
(2)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7名调整为5名;
(3)相应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住所”“董事会组成人数”的条款。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22,498,00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反对股数579,2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需回避表决的情形。
(八)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6 | 《关于业绩承诺期业绩实现情况及调整业绩承诺补偿方式的议案》 | 140,461,347 | 98.16% | 2,637,187 | 1.84%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富卓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郭鲲、李毅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决议文件》
湖南蓝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