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证券代码:600879 证券简称:航天电子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七月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上市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姜 梁 | 王亚军 | 阎俊武 | ||
李艳华 | 杨 雨 | 陈 雷 | ||
张松岩 | 朱南军 | 唐水源 |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上市公司全体监事声明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上市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
戴利民 | 李伯文 | 蒋丹鼎 | ||
闫 懿 | 魏海青 |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胡成刚 | 吕 凡 | 徐洪锁 |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释 义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 指 |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指 |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
航天电子/上市公司/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 指 |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航天科技集团 | 指 |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航天时代 | 指 | 中国航天时代电子有限公司 |
时代远望 | 指 | 中国时代远望科技有限公司 |
中信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浩律师/发行人律师 | 指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
发行人会计师/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 指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认购邀请书》 | 指 |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
《申购报价单》 | 指 |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 |
《发行与承销方案》 | 指 |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 |
《公司章程》 | 指 |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 指 |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23修订)》 |
《注册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
《实施细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目 录
释 义 ...... 4
目 录 ...... 5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6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6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6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9
四、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 15
五、本次发行相关的机构情况 ...... 23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25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十大股东变化情况 ...... 25
二、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26第三节 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8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29
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 ...... 3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34
一、备查文件 ...... 34
二、备查方式 ...... 3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China Aerospace Times Electronics Co., Ltd. |
成立日期 | 1990年7月18日 |
上市日期 | 1995年11月15日 |
股票上市地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股票代码 | 600879.SH |
股票简称 | 航天电子 |
注册资本 | 2,719,271,284元 |
法定代表人 | 姜梁 |
注册地址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科技园 |
联系电话 | 010-88106362 |
联系传真 | 010-88106313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00177716821Q |
经营范围 | 民用航天与运载火箭及配套设备、计算机技术及软硬件、电子测量与自动控制、新材料、通信产品、记录设备、仪器仪表、卫星导航与卫星应用技术及产品、卫星电视接收和有线电视产品(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及上述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技术转让、咨询服务;本企业和所属企业产品出口业务;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承揽电子系统和产品的电磁兼容、环境试验。(国家有专项规定的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1年12月10日,发行人召开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2年5月5日,发行人召开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3年6月5日,发行人召开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6个月(至2023年11月25日止);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届满之日起延长6个月(至2023年11月25日止)。
发行人独立董事于2021年12月10日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于2022年5月5日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调整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于2023年6月5日就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5月26日,发行人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3年6月21日,发行人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2022年2月27日,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出具《国防科工局关于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军工事项审查的意见》(科工计[2022]166号),原则同意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该意见有效期为24个月。
2022年4月1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2]122号),原则同意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总体方案。
2022年9月13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
2022年10月8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74号),批复核准了航天电子向
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646,187,500股(含本数)新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3)第400002号),经审验,截至2023年7月17日止,主承销商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4,135,599,997.99元。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3)第400003号),截至2023年7月18日止,中信证券将扣除主承销商保荐承销费(含税)18,177,999.99元后的上述认购资金的剩余款项4,117,421,998.00元划转至上市公司就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
截至2023年7月18日止,上市公司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80,028,05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35,599,997.99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9,686,122.2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15,913,875.77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0,028,050.00元,转入资本公积为人民币3,535,885,825.77元。
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缴款通知的发送、缴款和验资过程合规,符合《认购邀请书》的约定,符合上市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符合本次发行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符合《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股份登记情况和托管情况
上市公司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限售等相关事宜。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期首日为2023年7月10日。
(三)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T-2日),即2023年7月10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6.61元/股。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上市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7.13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07.87%。
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本次交易经审议通过的《发行与承销方案》。
(四)发行数量及发行规模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580,028,050股,发行规模4,135,599,997.99元,发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有关规定,满足《关于核准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74号)的相关要求,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五)发行对象与认购方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时代远望在内的共13名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发行对象具体如下:
序号 | 发行对象名称 | 认购股数(股) | 认购金额(元) | 限售期 (月) |
1 | 时代远望 | 70,126,227 | 500,000,000.00 | 18 |
2 | 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 | 140,252,454 | 999,999,997.02 | 6 |
3 | 国家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 70,126,227 | 499,999,998.51 | 6 |
4 |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 56,100,981 | 399,999,994.53 | 6 |
5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8,106,591 | 342,999,993.83 | 6 |
6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3,197,755 | 307,999,993.15 | 6 |
7 | 湖北省数字精选棘轮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6,647,966 | 189,999,997.58 | 6 |
8 | 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代“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8L—CT001沪”) | 22,440,392 | 159,999,994.96 | 6 |
9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2,300,140 | 158,999,998.20 | 6 |
10 | 中船投资发展(山东)有限公司 | 21,037,868 | 149,999,998.84 | 6 |
11 | 单明川 | 20,336,605 | 144,999,993.65 | 6 |
12 | 西藏万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336,605 | 144,999,993.65 | 6 |
13 |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018,239 | 135,600,044.07 | 6 |
合计 | 580,028,050 | 4,135,599,997.99 | - |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时代远望本次认购股票的限售期为18个月,除时代远望以外其他投资者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结束后减持需按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发行后在限售期内,委托人或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七)募集资金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135,599,997.99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9,686,122.2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15,913,875.77元,将全部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
1、智能无人系统装备产业化 | 1.1 | 延庆无人机装备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 68,900.00 | 40,000.00 |
1.2 | 无人系统配套装备产业化项目 | 20,000.00 | 20,000.00 | |
1.3 | 智能无人水下航行器产业化项目 | 13,500.00 | 13,500.00 | |
1.4 | 机场无人智能协同保障系统项目 | 11,501.00 | 10,000.00 | |
2、智能电子及卫星通信产品产业化 | 2.1 | 智能综合电子信息系统产业化项目 | 100,000.00 | 100,000.00 |
2.2 | 新一代卫星通信载荷及终端产品产业化项目 | 30,000.00 | 30,000.00 | |
3、惯性导航系统装备产业化 | 3.1 | 石英振梁加速度计和精密电磁组件产业化项目 | 28,600.00 | 28,600.00 |
3.2 | 宇航用集成电路关键封装部件及超精密装备批生产建设项目 | 28,460.00 | 28,460.00 | |
3.3 | 新型智能惯导系统研发与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 | 20,000.00 | 20,000.00 | |
3.4 | 先进激光导航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批产项目 | 18,450.00 | 18,450.00 | |
3.5 | 先进光纤惯性及光电信息产品研制能力建设项目 | 14,550.00 | 14,550.00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90,000.00 | 90,000.00 | |
合计 | 443,961.00 | 413,560.00 |
(八)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已于2023年7月7日向上交所报送《发行与承销方案》及《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并于2023年7月7日收盘后合计向150名特定投资者发出《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
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报送《发行与承销方案》后,杭州鋆金私募基金有限公
司、紫金矿业股权投资管理(厦门)有限公司、浙江中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魏巍、庄丽、单明川、远信(珠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郑文宝、黄伟华、深圳同元和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青岛鸿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表达了认购意向,新增投资者共13名。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特申请在之前报送的《认购邀请书》的基础之上增加该13名投资者,主承销商向上述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文件。在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的见证下,截至发行申购日(2023年7月12日)前,发行人、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方式或快递的方式共计向163名符合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发出了《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等附件,邀请前述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前述163名投资者中具体包括截至2023年6月14日发行人前二十名非关联股东(剔除发行人及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后,未剔除重复机构,共14家)、25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7家证券公司、8家保险机构、99家其他类型投资者。
经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2、申购报价情况
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现场见证,在《认购邀请书》所确定的申购时间内(2023年7月12日(T日)上午9:00-12:00),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共收到14个认购对象的《申购报价单》,相关投资者均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了保证金(基金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均为有效申购。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 | 机构名称 | 报价 (元/股) | 认购金额 (万元) | 是否为有效申购 |
1 | 单明川 | 7.47 | 14,500 | 是 |
序号 | 机构名称 | 报价 (元/股) | 认购金额 (万元) | 是否为有效申购 |
2 | 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代“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8L—CT001沪”) | 7.60 | 16,000 | 是 |
7.05 | 30,000 | 是 | ||
3 |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01 | 14,500 | 是 |
4 | 西藏万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7.16 | 14,500 | 是 |
5 | 中船投资发展(山东)有限公司 | 7.44 | 15,000 | 是 |
6 | 魏巍 | 6.82 | 15,000 | 是 |
6.72 | 18,000 | 是 | ||
6.62 | 20,000 | 是 | ||
7 |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 7.60 | 40,000 | 是 |
7.10 | 50,000 | 是 | ||
8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7.69 | 15,900 | 是 |
7.12 | 44,100 | 是 | ||
9 | 湖北省数字精选棘轮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43 | 19,000 | 是 |
10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72 | 17,900 | 是 |
7.50 | 27,000 | 是 | ||
7.19 | 34,300 | 是 | ||
11 | 国家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 7.84 | 40,000 | 是 |
7.43 | 50,000 | 是 | ||
7.01 | 60,000 | 是 | ||
12 | 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 | 7.39 | 100,000 | 是 |
13 |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13 | 14,500 | 是 |
14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7.45 | 14,500 | 是 |
7.39 | 23,600 | 是 | ||
7.19 | 30,800 | 是 |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7.13元/股。
3、发行对象及获配情况
本次发行对应的认购总股数为580,028,050股,认购总金额为4,135,599,997.99元。本次发行对象确定为13家,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发行对象名称 | 获配股数(股) | 获配金额(元) | 限售期 (月) |
1 | 时代远望 | 70,126,227 | 500,000,000.00 | 18 |
2 | 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 | 140,252,454 | 999,999,997.02 | 6 |
3 | 国家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 70,126,227 | 499,999,998.51 | 6 |
4 |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 56,100,981 | 399,999,994.53 | 6 |
5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8,106,591 | 342,999,993.83 | 6 |
6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3,197,755 | 307,999,993.15 | 6 |
7 | 湖北省数字精选棘轮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6,647,966 | 189,999,997.58 | 6 |
8 | 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代“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8L—CT001沪”) | 22,440,392 | 159,999,994.96 | 6 |
9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2,300,140 | 158,999,998.20 | 6 |
10 | 中船投资发展(山东)有限公司 | 21,037,868 | 149,999,998.84 | 6 |
11 | 单明川 | 20,336,605 | 144,999,993.65 | 6 |
12 | 西藏万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336,605 | 144,999,993.65 | 6 |
13 |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018,239 | 135,600,044.07 | 6 |
合计 | 580,028,050 | 4,135,599,997.99 | - |
本次发行对象未超过《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的35名投资者上限。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投资者均在竞价对象名单范围内,除时代远望外,上述发行对象不包含上市公司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获配发行对象、获配数量及限售期符合《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时符合上市公司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
(九)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前滚存的公司未分配利润由全体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四、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时代远望
公司名称 | 中国时代远望科技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1991年4月22日 |
注册资本 | 6,688.07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严强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59号玲珑花园(会所)23号楼2层、3层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100011014Y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针纺织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木炭、薪柴销售;鞋帽零售;鞋帽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玩具销售;乐器批发;乐器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汽车销售;地板销售;礼品花卉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日用杂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 | 70,126,227股 |
股份限售期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 |
2、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 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 |
成立日期 | 2020年5月26日 |
出资额 | 5,010,000.00万元人民币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国开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主要经营场所 | 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1205室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3MA01RGUR0C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下期出资时间为2029年11月17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 | 140,252,454股 |
股份限售期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
3、国家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 | 国家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8年12月24日 |
注册资本 | 5,100,00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龙红山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路135号D座2层(东升地区)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MA01GC0U3L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项目投资;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 | 70,126,227股 |
股份限售期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
4、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21年8月10日 |
注册资本 | 7,375,00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朱碧新 |
注册地址 | 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5楼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00MA26R2TB3H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 | 56,100,981股 |
股份限售期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1999年8月18日 |
注册资本 | 890,667.1631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贺青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
企业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63159284XQ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财务顾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 | 48,106,591股 |
股份限售期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
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06年6月8日 |
注册资本 | 10,00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潘福祥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17866186P |
经营范围 |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 | 43,197,755股 |
股份限售期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
7、湖北省数字精选棘轮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 湖北省数字精选棘轮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成立日期 | 2023年6月21日 |
出资额 | 21,001万元人民币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湖北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主要经营场所 |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民族大道1号光谷资本大厦二楼2017-8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00MACMQH3R7L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获配数量 | 26,647,966股 |
股份限售期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
8、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代“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8L—CT001沪”)
公司名称 | 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06年7月3日 |
注册资本 | 50,00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李全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19层 |
企业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89957546R |
经营范围 |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资产管理业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 | 22,440,392股 |
股份限售期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
9、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1年6月21日 |
注册资本 | 20,00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吴林惠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577433812A |
经营范围 |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 | 22,300,140股 |
股份限售期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
10、中船投资发展(山东)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中船投资发展(山东)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23年5月8日 |
注册资本 | 3,00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陶宏君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徐福街道桑岛村南100米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681MACFRDJT3U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 | 21,037,868股 |
股份限售期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
11、单明川
姓名 | 单明川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 |
身份证号码 | 13028219860828**** |
获配数量 | 20,336,605股 |
股份限售期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
12、西藏万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西藏万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5年1月12日 |
注册资本 | 10,00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姜建国 |
注册地址 | 拉萨市曲水县人民路雅江工业园401-4室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40124321324612D |
经营范围 | 企业管理策划;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技术交流;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咨询和投资管理);企业形象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 | 20,336,605股 |
股份限售期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
13、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成立日期 | 2020年10月21日 |
出资额 | 290,000.00万元人民币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西藏瑞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主要经营场所 | 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3号鑫苑鑫中心历城金融大厦5楼510-1室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112MA3U7G7U12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 | 19,018,239股 |
股份限售期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
(二)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之一为时代远望,为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时代远望为发行人关联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除时代远望外,本次认购对象及其出资方不包括上市公司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本次发行获配对象均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其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最近一年,时代远望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已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登载于上交所的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除公司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露的重大交易外,时代远望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未发生其它重大交易。除时代远望外,其他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三)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金需要按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
1、时代远望、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数字精选棘轮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船投资发展(山东)有限公司、西藏万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单明川、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法规规定的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私募基金产品备案。
2、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保险产品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该产品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的资产登记交易平台办理组合类产品发行前登记,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均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分别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上述参与认购并获得配
售的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
4、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国家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完成备案手续。综上,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法规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涉及需要备案的产品均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四)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的说明
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已按照《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及《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如下:
序号 | 发行对象名称 | 投资者分类 |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
1 | 时代远望 | 普通投资者 | 是 |
2 | 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3 | 国家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4 |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5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6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7 | 湖北省数字精选棘轮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普通投资者 | 是 |
8 | 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代“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018L—CT001沪”) | |||
9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10 | 中船投资发展(山东)有限公司 | 普通投资者 | 是 |
11 | 单明川 | 普通投资者 | 是 |
12 | 西藏万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投资者 | 是 |
13 |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普通投资者 | 是 |
经核查,上述13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五)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
时代远望用于认购航天电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或通过合法形式自筹的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除时代远望外,其他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做出承诺,承诺“(1)本机构/本人及其最终认购方不包括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2)获配后在锁定期内,委托人或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3)本机构/本人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4)本次申购金额未超过本机构/本人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等相关规定。
五、本次发行相关的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
法定代表人 | 张佑君 |
电话 | 010-60838888 |
传真 | 010-60836029 |
经办人员 | 王凯、黄凯、张大伟、王晓也、赵悠、秦博文、赵凡、程崔巍、袁震、胡一了 |
(二)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机构名称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
事务所负责人 | 徐晨 |
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968号嘉地中心23层 |
电话 | 021-52341668 |
传真 | 021-52341670 |
经办律师 | 刘维、周若婷、唐依昕 |
(三)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名称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姚庚春 |
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22层A24 |
电话 | 010-52805612 |
传真 | 010-52805612 |
经办注册会计师 | 张全成、吕寻慧 |
(四)验资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名称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姚庚春 |
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22层A24 |
电话 | 010-52805612 |
传真 | 010-52805612 |
经办注册会计师 | 张全成、吕寻慧 |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十大股东变化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前,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股份性质 | 限售股份数(股) |
1 | 中国航天时代电子有限公司 | 586,634,344 | 21.57 | A股流通股 | - |
2 | 陕西航天导航设备有限公司 | 53,277,182 | 1.96 | A股流通股 | - |
3 | 湖北聚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49,427,214 | 1.82 | A股流通股 | - |
4 | 陕西苍松机械有限公司 | 45,345,306 | 1.67 | A股流通股 | - |
5 | 北京兴华机械厂有限公司 | 38,049,810 | 1.40 | A股流通股 | - |
6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1,262,849 | 0.78 | A股流通股 | - |
7 | 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21,008,226 | 0.77 | A股流通股 | - |
8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军工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8,680,663 | 0.69 | A股流通股 | - |
9 | 北京东资远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8,679,720 | 0.69 | A股流通股 | - |
1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银国家安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8,618,312 | 0.68 | A股流通股 | - |
合计 | 870,983,626 | 32.03 | - | - |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最终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结果为准):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股份性质 | 限售股份数(股) |
1 | 中国航天时代电子有限公司 | 586,634,344 | 17.78 | A股流通股 | - |
2 | 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 | 140,252,454 | 4.25 | 限售流通A股 | 140,252,454 |
3 | 时代远望 | 70,126,227 | 2.13 | 限售流通A股 | 70,126,227 |
4 | 国家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 70,126,227 | 2.13 | 限售流通A股 | 70,126,227 |
5 |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 56,100,981 | 1.70 | 限售流通A股 | 56,100,981 |
6 | 陕西航天导航设备有限公司 | 53,277,182 | 1.61 | A股流通股 | - |
7 | 湖北聚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49,427,214 | 1.50 | A股流通股 | - |
8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9,243,694 | 1.49 | 限售流通A股 | 48,106,591 |
9 | 陕西苍松机械有限公司 | 45,345,306 | 1.37 | A股流通股 | - |
10 | 北京兴华机械厂有限公司 | 38,049,810 | 1.15 | A股流通股 | - |
合计 | 1,158,583,439 | 35.11 | - | 384,712,480 |
二、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
股份数量(股) | 股份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股份比例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580,028,050 | 17.58%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719,271,284 | 100.00% | 2,719,271,284 | 82.42% |
合计 | 2,719,271,284 | 100.00% | 3,299,299,334 | 100.00% |
(二)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智能无人系统装备产业化、智能电子及卫星通信产品产业化和惯性导航系统装备产业化相关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同步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本次发行将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有效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治理情况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对上市公司现有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上市公司将保持其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机构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四)本次发行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
直接影响,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科研人员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均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增加关联交易、同业竞争。
第三节 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
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配售过程符合发行与承销方案及《公司法》《证券法》《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上市公司发行的认购对象确定过程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行与承销方案及《公司法》《证券法》《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时代远望用于认购航天电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或通过合法形式自筹的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及前述主体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本次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认购资金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发行人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对象具备法定的主体资格;发行人为本次发行所制作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经本所全程认证,发行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发行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
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主承销商声明
本主承销商已对《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 |||||
黄 凯 | 张大伟 | ||||
项目协办人: | |||||
王晓也 | |||||
法定代表人: | |||||
张佑君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律师声明本所及签字律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律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刘 维 | 周若婷 | 唐依昕 |
负责人:
李 强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年 月 日
审计机构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报告书,确认本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有关报告不存在矛盾,确认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 |||||
姚庚春 |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
张全成 | 吕寻慧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验资机构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报告书,确认本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不存在矛盾,确认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 |||||
姚庚春 |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
张全成 | 吕寻慧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74号);
2、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及尽职调查报告;
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二、备查方式
投资者可在本报告书刊登后至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 2:00-4:00,于下列地点查阅上述文件:
上市公司名称: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滢东路1号
电话:(010)88106362
传真:(010)88106313
联系人:邵丹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