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泰集团:2023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31日发给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5名,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继续为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7,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为吉林亚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申请的固定资产借款
1.5 亿元(期限 3 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公司持有吉林亚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61.36%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并以海南五指山旅业控股有限公司名下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同意继续为吉林亚泰集团水泥
销售有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 6.6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继续为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3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6,000万元股权质押担保,以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长春市南关区重庆路 618号的土地及房屋产权提供顺位抵押,并由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继续由公司、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为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2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4,000万元股权质押担保,以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长春市南关区重庆路 618号的土地及房屋产权提供顺位抵押;同意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申请的银行承兑汇票授信 1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3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为吉林亚泰润德建设有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4,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为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武清支行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的银团借款3,680万元(其中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武清支行借款
2,664万元、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借款1,016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为五指山亚泰雨林酒店有限公司在三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光支行申请的借款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累计为1,235,627.37万元,占公司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94.48%。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O二三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