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泰集团:2023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9日发给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5名,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所属子公司的议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所属子公司的公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23年4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流动资金借款即将到期,同意公司继续在长春发展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并
以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名下的综合楼和营业楼以及长春龙达宾馆有限公司营业楼提供抵押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为鸡西亚泰选煤有限公司在黑龙江鸡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子河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敞口授信2.5亿元、1.26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继续以公司持有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719万股股权、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400万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意为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在长春发展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借款 5,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名下的综合楼和营业楼、长春龙达宾馆有限公司营业楼以及北京亚泰饭店有限公司办公楼和土地提供抵押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累计为1,072,828.89万元,占公司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82.03%。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O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