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泰集团: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6月26日召开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
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6月26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进行披露,具体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1 | 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295,088,616 | 9.08 |
2 |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172,445,690 | 5.31 |
3 | 吉林金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155,009,212 | 4.77 |
4 | 无锡圣邦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 148,936,170 | 4.58 |
5 | 无锡金嘉源文旅投资有限公司 | 144,989,170 | 4.46 |
6 | 华安基金-兴业银行-北京世纪融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29,477,298 | 3.99 |
7 | 北方水泥有限公司 | 129,477,298 | 3.99 |
8 | 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09,722,935 | 3.38 |
9 |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108,482,368 | 3.34 |
10 | 杨三彩 | 59,000,000 | 1.82 |
公司前十大股东所持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因此公司前十大股东与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一致。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四年七月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