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泰集团:关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55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12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0881 | 亚泰集团 | 2024/7/5 |
二、 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1、取消议案说明
公司于2024年7月1日披露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主体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发集团”)成为公司关联方,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程租赁”)为长发集团所属子公司,公司继续为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等在利程租赁申请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应按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有关规定履行决策及披露程序。因此,同意取消原定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此项议案。
2、新增议案说明
公司于2024年7月1日收到单独持有公司3.38%股份的股东长发集团《关于在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函》,提议将公司继续为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等在利程租赁申请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长发集团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该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和内容等均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关于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增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原公告中更正部分说明
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50号),现就原公告中更正部分说明如下:
原披露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3 | 关于继续为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等在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全部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24年6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股东大会文件将于会议召开前的5个工作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现更正为: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3 | 关于继续为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等在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2项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24年6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第3项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24年7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股东大会文件将于会议召开前的5个工作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 2024年6月2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7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亚泰会议中心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12日
至2024年7月12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 √ |
2 | 关于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为亚泰长白山医药保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的项目资金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3 | 关于继续为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等在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2项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24年6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第3项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24年7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股东大会文件将于会议召开前的5个工作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7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 |||
2 | 关于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为亚泰长白山医药保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的项目资金提供担保的议案 | |||
3 | 关于继续为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等在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