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泰集团: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8-14  亚泰集团(60088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77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8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亚泰会议中心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62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794,555,37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24.456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4人,出席13人,独立董事杜婕女士因个人原因,未出席会

议;

2、公司在任监事9人,出席9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等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的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767,511,23096.596326,037,9913.27701,006,1500.1267

2、 议案名称: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吉林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银行承兑汇票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767,438,18096.587126,336,9913.3146780,2000.0983

3、 议案名称: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767,400,82696.582426,268,5453.3060886,0000.1116

4、 议案名称:关于继续为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等在长春南关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777,871,80097.900215,871,6781.9975811,8930.1023

5、 议案名称:关于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778,712,59398.006015,208,4781.9140634,3000.0800

6、 议案名称:关于为亚泰长白山医药保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778,667,69398.000414,983,0241.8857904,6540.1139

7、 议案名称:关于为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等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778,779,49398.014514,867,9241.8712907,9540.1143

8、 议案名称:关于为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的银行保函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777,972,60097.912915,633,0241.9675949,7470.1196

9、 议案名称:关于为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长春南关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777,983,30097.914215,678,5711.9732893,5000.1126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晓蕙、商家碧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亚泰集团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相关议案的审议及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