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泰集团: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10月11日召开2024年第十七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24年10月23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进行披露,具体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1 | 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295,088,616 | 9.08 |
2 | 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71,130,572 | 5.27 |
3 | 吉林金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155,009,212 | 4.77 |
4 | 无锡圣邦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 148,936,170 | 4.58 |
5 | 无锡金嘉源文旅投资有限公司 | 144,989,170 | 4.46 |
6 | 华安基金-兴业银行-北京世纪融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29,477,298 | 3.99 |
7 | 北方水泥有限公司 | 127,477,298 | 3.92 |
8 |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108,482,368 | 3.34 |
9 | 杨三彩 | 59,000,000 | 1.82 |
10 |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43,070,090 | 1.33 |
公司前十大股东所持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因此公司前十大股东与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一致。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O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