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可蓝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董事长卢敏放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77)。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本次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
(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其中1名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同意公司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40万份;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0万股,回购价格17.23元/股,回购价款共计20.676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注销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独立董事同意实施本次回购注销。根据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告编号:
2023-080)。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