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可蓝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4-008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月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1398号金台大厦4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5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68,099,174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2.1805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敏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郭永来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邹士学先生、张丽平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谢毅女士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与其他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90,354,847 | 99.7043 | 564,595 | 0.2957 | 0 | 0.0000 |
2、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267,507,079 | 99.7792 | 592,095 | 0.2208 | 0 | 0.0000 |
3、 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具体实施内容和实施方式、以及投资构成明细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268,072,774 | 99.9902 | 26,400 | 0.0098 | 0 | 0.0000 |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267,227,300 | 99.6748 | 871,874 | 0.3252 | 0 | 0.0000 |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268,072,774 | 99.9902 | 26,400 | 0.0098 | 0 | 0.0000 |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267,227,300 | 99.6748 | 871,874 | 0.3252 | 0 | 0.0000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2024年度与其他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3,069,225 | 84.4628 | 564,595 | 15.5372 | 0 | 0.0000 |
2 | 关于2024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3,041,725 | 83.7060 | 592,095 | 16.2940 | 0 | 0.0000 |
3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具体实施内容和实施方式、以及投资构成明细的议案 | 3,607,420 | 99.2735 | 26,400 | 0.7265 | 0 | 0.0000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柴琇女士、吉林省东秀商贸有限公司、任松先生已回避表决。
2、议案2和议案5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高平、季培雯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