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可蓝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5-03-15  妙可蓝多(600882)公司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三月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注意事项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及代理人在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确保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请参会股东及代理人注意以下事项:

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验证合格后方可出席会议。

三、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后,迟到股东所持股份数不计入现场有效表决的股份数,但可以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

四、与会者要保持会场正常秩序,会议期间不要大声喧哗,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静音状态。全体出席人员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应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五、股东及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任何股东及代理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各位股东及代理人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正常秩序。

六、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网络投票表决方法请参照公司发布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大会现场表决时,股东及代理人不得进行大会发言。

七、股东及代理人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劝导,共同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和安全。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等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八、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第一项:主持人宣布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开始,并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董事会秘书宣读会议注意事项。

第二项:审议下列各项议案:

(一)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四)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五)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六)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第三项:股东发言及公司回答股东提问。

第四项:股东表决通过监票人、计票人人选。

第五项:股东进行投票表决。

第六项:计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监票人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第七项:暂时休会,合并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结果。

第八项:主持人宣读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九项:律师宣读见证意见。第十项: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第十一项: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长远发展,助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公司制定了《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总计800.00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相关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潘敏女士就本议案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现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任松、谢毅、蒋洪波、王宇新、李辉及其他持有公司股票且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如有)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议案二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障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助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潘敏女士就本议案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现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任松、谢毅、蒋洪波、王宇新、李辉及其他持有公司股票且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如有)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具体实施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5、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股票期权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登记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注销及相关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本激励计划等;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

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潘敏女士就本议案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现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任松、谢毅、蒋洪波、王宇新、李辉及其他持有公司股票且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如有)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议案四

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相关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柴琇、吉林省东秀商贸有限公司、任松、谢毅、蒋洪波、王宇新、李辉及其他持有公司股票且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的股东(如有)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议案五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规范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相关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柴琇、吉林省东秀商贸有限公司、任松、谢毅、蒋洪波、王宇新、李辉及其他持有公司股票且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的股东(如有)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议案六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5、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如有),并签署相关协议;

8、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柴琇、吉林省东秀商贸有限公司、任松、谢毅、蒋洪波、王宇新、李辉及其他持有公司股票且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的股东(如有)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