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拟解除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部分质押股份的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解除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
司债券部分质押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杉杉集团”)持有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份782,222,0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55%。如本次解除质押完成后,杉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502,943,87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4.30%,占公司总股本的22.22%。
近日,公司收到杉杉集团通知,因其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安排发生变化,拟将其为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所设定的质押股票办理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杉杉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股) | 40,000,000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5.11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77 |
杉杉集团合计持股数量(股) | 782,222,036 |
杉杉集团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34.55 |
杉杉集团将上述股份解除质押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未来如有变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