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股份: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5月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5月10日在宁波市望春工业园区云林中路238号杉杉新能源基地A座5区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全体监事一致推举的监事黄晓辉先生主持,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无缺席会议的监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选举黄晓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黄晓辉:男,中国国籍,1972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宁波杉杉服装品牌经营有限公司、宁波杉杉时尚服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利维能储能系统有限公司、上海杉杉科技有限公司内控部部长,现任公司内控部部长,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