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6,125,467股,占公司总股本(2,263,973,358股)的比例为1.1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8.70元/股、最低价为16.7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7,769.0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2022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 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一)2022年12月29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披露的《杉杉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临2022-135)。
(二)2023年3月1日收盘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比例累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日披露的《杉杉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临2023-008)。
(三)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截至上月末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6月,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6,125,4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8.70元/股、最低价为16.7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7,769.0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