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股份:关于公司大股东所持股份解冻的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大股东所持股份解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杉杉控股”)持有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份72,212,1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9%。本次解除司法冻结股份数量为63,391,4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0%。本次司法冻结解除后,其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形。
2020年7月14日,公司发布了《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大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临2020-053),公告了因中静新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杉杉控股合同纠纷一案,杉杉控股所持公司63,391,443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被冻结的事项。
近日,接杉杉控股告知,经查询,2023年9月28日,杉杉控股所持公司63,391,443股股份已被解除司法冻结,相关解除冻结登记手续已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解冻原因系杉杉控股与相关方的合同纠纷一案已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二审判决,即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经申请,予以解除股份冻结。
股份被解冻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杉杉控股有限公司 |
本次解除冻结股份(股) | 63,391,443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87.78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2.80 |
解除冻结时间 | 2023年9月28日 |
持股数量(股) | 72,212,189 |
持股比例(%) | 3.19 |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股) | 0 |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0 |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0 |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