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二三年十月十八日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18日13:30。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日丽中路777号杉杉大厦28层会议室。
三、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
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的数量总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的表决意见,以各类别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
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议程:
(一) 主持人向大会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开始
(二) 会议审议议案
1、关于下属子公司拟投资建设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的议案;
2、关于调整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三) 股东发言及回答股东提问
(四) 大会议案表决
(五) 监事会召集人宣布表决结果
(六) 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决议
(七) 大会律师见证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下属子公司拟投资建设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的议案
随着海外尤其欧洲各国积极推进绿色产业发展,海外新能源汽车和储能产业保持了快速发展趋势,带动海外锂电池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并推动了全球锂电池企业在欧洲等海外市场积极布局锂电池产能。为进一步推进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发展战略、扩大海外市场业务规模并满足下游客户的就近配套需求,公司同意下属子公司上海杉杉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芬兰设立项目公司并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不超过12.8亿欧元(最终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一)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芬兰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
2、建设地点:芬兰(具体地点以最终核定为准)
3、投资金额及来源:本项目计划总投资不超过12.8亿欧元(最终以实际投
资金额为准)。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融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项目贷、引入战略投资人等)。
4、建设内容与规模:1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生产基地,含办公楼、生
产及生产辅助车间等。一期项目计划实现产能5万吨/年,二期项目计划实现产能5万吨/年。
5、项目建设期:本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项目建设周期预计24个月,二期
项目建设周期预计24个月(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公司完善海外产能布局,有效满足下游客户配套需求和海外市场拓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拓展国际市场,持续提升全球市场份额,并进一步巩固公司行业龙头地位。
本项目为负极材料一体化生产线,工艺路线已经现有生产基地验证并结合国内外优质客户反馈后优化,项目建成后将有利于公司强化全球一体化产能规模优势。
北欧电力以水电、生物质燃料等绿电为主且电价较低,并可通过水路船运到西欧、中欧等主要电池客户,本项目选址芬兰有利于公司依托当地低成本的清洁能源和战略地域优势,积极拓展欧洲市场客户并响应其需求。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设立项目公司并根据项目进程安排增资(如需)、签署与本次投资事项相关的协议及文件(如有)等。
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请各位股东审议后表决。
议案二
关于调整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鉴于公司业务和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独立董事在履职过程中需承担更多相应的责任与义务,为保障和支持独立董事的职责履行,激励其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决定将独立董事津贴由原来的8万元/年(税后)调整为12万元/年(税后)。
请各位股东审议后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