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股份: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2-14  杉杉股份(600884)公司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召集人谢云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并对监事会临时会议紧急召开情况进行了说明。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无缺席会议的监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为宁波尤利卡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5月10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提供担保全年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宁波尤利卡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尤利卡”)提供不超过6.3亿元的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在额度范围内签署具体的担保文件。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在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已实际为尤利卡提供担保金额合计4.5亿元。

近日,为进一步聚焦公司核心主业发展,优化资源配置,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同意将公司所持尤利卡90.035%的股权转让

予上海鑫通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交易对方”)。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尤利卡股权。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拟签署的《收购暨股权转让合同》(下称“《合同》”)约定,为保证尤利卡的稳定运营,公司拟同意继续为尤利卡提供上述已存续的担保,担保金额合计4.5亿元,期限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述担保存续期间,尤利卡与交易对方同意提供全额反担保并签署反担保协议,反担保的担保期限自单笔授信业务的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尤利卡在该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同时,在上述担保解除前,公司有权以委派资金总监等《合同》约定的方式对尤利卡进行共管。

鉴于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李克勤先生担任尤利卡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相关规定,尤利卡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将构成关联交易。与会监事意见:本次关联担保主要系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拟签署的《合同》相关约定而进行,且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额度范围内已存续的实际担保金额,不涉及新增担保额度,同时尤利卡与交易对方将提供全额反担保,且在相关担保解除前,公司有权以委派资金总监等《合同》约定的方式对尤利卡进行共管,我们认为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担保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