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评估意见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纯义先生、徐衍修先生、张云峰先生和朱京涛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纯义先生、徐衍修先生、张云峰先生和朱京涛先生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