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近日获悉控股股东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杉杉集团”)、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杉杉控股”)及原实际控制人郑永刚先生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发生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的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冻结/标记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冻结/标记股份是否为限售股 | 冻结申请人 | 冻结原因 |
郑永刚 | 655,267 | 100.00 | 0.03 | 否 | 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司法冻结 |
杉杉控股 | 72,212,189 | 100.00 | 3.20 | 否 | 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轮候冻结 |
杉杉集团 | 81,747,280 | 10.45 | 3.63 | 否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轮候冻结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标记情况
前述股份被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标记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股) | 累计被标记数量(股)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郑永刚 | 655,267 | 0.03 | 655,267 | 0 | 100.00 | 0.03 |
杉杉控股 | 72,212,189 | 3.20 | 42,781,648 | 29,430,541 | 100.00 | 3.20 |
杉杉集团 | 782,222,036 | 34.71 | 429,980,000 | 287,012,036 | 91.66 | 31.82 |
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 | 205,264,756 | 9.11 | 0 | 53,544,756 | 26.09 | 2.38 |
宁波市鄞州捷伦投资有限公司 | 77,873,254 | 3.46 | 48,293,254 | 0 | 62.02 | 2.14 |
合计 | 1,138,227,502 | 50.51 | 521,710,169 | 369,987,333 | 78.34 | 39.57 |
注:“累计被冻结数量”未包含轮候冻结数量。本次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后,杉杉控股有限公司累计被轮候冻结的持股数量183,461,376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4.06%,占公司总股本的8.14%;杉杉集团累计被轮候冻结的持股数量为714,453,882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1.34%,占公司总股本的31.71%。
三、其他说明
1、杉杉集团最近一年存在债务逾期、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及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具体见杉杉集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如2024年8月6日披露的《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相关重大事项的公告》,2024年8月22日披露的《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主体及相关债券信用评级调整的公告》,2024年9月2日披露的《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情况的公告》等)。
2、目前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和标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情形。公司控股股东正与相关方进行积极沟通以降低冻结比例,但鉴于目前控股股东累计被冻结和标记的股份比例较高,如果后续该部分股份被强制司法处置,可能存在控制权变更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