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控股股东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杉杉集团”)信用账户所在券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泰君安”)被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法院”)要求协助司法执行,对杉杉集团信用账户持有的公司31,945,400股股份进行司法处置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近日,公司收到杉杉集团信用账户所在券商国泰君安的通知,获悉杉杉集团信用账户持有的公司31,945,4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2%)因国泰君安被法院要求协助司法执行,于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2月2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被司法处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名称 | 杉杉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日丽中路777号26层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2月24日、2025年2月25日 | |||
权益变动明细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司法处置股份数量(股) | 变动比例(%)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年2月24日2025年2月25日 | 14,945,400 | 0.66 |
大宗交易 | 2025年2月25日 | 17,000,000 | 0.75 |
合计 | 31,945,400 | 1.42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郑永刚 | 655,267 | 0.03 | 655,267 | 0.03 |
杉杉控股有限公司 | 72,212,189 | 3.20 | 72,212,189 | 3.20 |
杉杉集团 | 352,242,100 | 15.63 | 320,296,700 | 14.21 |
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 | 205,264,756 | 9.11 | 205,264,756 | 9.11 |
宁波市鄞州捷伦投资有限公司 | 29,580,000 | 1.31 | 29,580,000 | 1.31 |
合计 | 659,954,312 | 29.29 | 628,008,912 | 27.87 |
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国泰君安被法院要求协助司法执行,对杉杉集团信用账户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司法处置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后,杉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28,008,9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87%。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