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电力: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6月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3年6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朱基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合规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公司对原有《合规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公司全面梳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对原有《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优化债务结构,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
有限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的中期票据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的公司债券。
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6月27日下午14时00分在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号楼207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7项议案。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