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电力: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董事长朱基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的中期票据;单笔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募集资金主要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营运资金、置换存量融资和归还金融机构借款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其他用途。
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报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时00分在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号楼207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注
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