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电力: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2-06  国投电力(600886)公司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11月3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3年12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董事长朱基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治理主体决策权责清单(2023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修订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和《治理主体决策权责清单(2023版)》。

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聘用合同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开展高级管理人员于海淼、周长信、蔡继东、景振涛、高海共5人的任期聘用合同签署工作。

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部分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绩效合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编制的高海先生的2023年度绩效合约,该绩效合约承接原董事会秘书杨林的绩效

合约,原指标目标值和评分标准不变。

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分红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及经营发展需要修订的《投资分红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对下属投资企业的管理)。

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12月22日下午14时00分在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号楼207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