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电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5-04-30  国投电力(600886)公司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作为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电力”或“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与中信证券合称“保荐人”)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国投电力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在持续督导期内,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41号),公司向特定发行对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用于孟底沟水电站项目、卡拉水电站项目。本次实际发行550,314,465股,确定的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2.72元。本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999,999,994.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1,934,258.9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98,065,735.8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002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已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亿元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孟底沟水电站项目347.2245.00
2卡拉水电站项目171.2125.00
合计518.4370.00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结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分笔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和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募集资金监管银行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台账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

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审计部门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七、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项议案。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八、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国投电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人对国投电力实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宁吴鹏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郑扬陈实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