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83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8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金四路8号伊利全球人才发展中心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063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450,795,848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8.4963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潘刚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出席并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执行董事王晓刚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8人,董事潘刚、赵成霞、朝鲁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2,011,214,815 | 82.0637 | 434,696,770 | 17.7369 | 4,884,263 | 0.1994 |
2、议案名称:《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股计划管理规则(草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2,009,835,909 | 82.0074 | 436,075,676 | 17.7932 | 4,884,263 | 0.1994 |
3、议案名称:《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2,450,044,648 | 99.9693 | 681,600 | 0.0278 | 69,600 | 0.0029 |
4、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注册资本、股份总数条款)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2,445,673,690 | 99.7910 | 2,373,058 | 0.0968 | 2,749,100 | 0.1122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1,472,678,989 | 77.0124 | 434,696,770 | 22.7320 | 4,884,263 | 0.2556 |
2 |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股计划管理规则(草案)》 | 1,471,300,083 | 76.9403 | 436,075,676 | 22.8042 | 4,884,263 | 0.2555 |
3 | 《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1,911,508,822 | 99.9607 | 681,600 | 0.0356 | 69,600 | 0.0037 |
4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注册资本、股份总数条款)的议案》 | 1,907,137,864 | 99.7321 | 2,373,058 | 0.1240 | 2,749,100 | 0.1439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第3、4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第1、2项议案,拟参与本次持股计划的相关股东已回避表决;第3项议案;涉及本次回购注销的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显勇、鲁耀徽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