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众和: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3-072号债券代码:110094 债券简称:众和转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3 号)核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疆众和”)进行了2020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工作。2021年4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司向截至2021年4月1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新疆众和全体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301,407,655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配售价格为人民币3.90元,募集资金人民币总额为1,175,489,854.50元,扣除部分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155,857,506.68元。
上述募集资金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CAC证验字[2021]0085号)。2022年10月,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验资报告进行确认和复核,并出具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验资专项复核报告》(希会其字(2022)0460号)。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本报告期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41,429,716.64元,累计使用1,003,018,546.73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66,206,113.29元,包
括本报告期利息收入2,211,208.20元和支付银行手续费1,223.2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2022年8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2年8月修订)》,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备的募集资金使用审批和监督程序,对募集资金使用过程进行控制和监督。公司审计部门每半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审计。通过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保障了募集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的规范性,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2、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2021年3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2021年4月,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中国光大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北京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5,000吨三层法高纯铝提纯及配套加工项目”“年产500吨超高纯铝基溅射靶坯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石河子众和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和新材料公司”),后期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拨付给众和新材料公司,用于上述募投项目建设。“年产500吨超高纯铝基溅射靶坯项目”实施主体于2022年 6 月由众和新材料公司变更为新疆众和。
2021年7月,公司、众和新材料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序号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余额(元) | |
1 |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 65101560065596330000 | 0.00 | |
2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 | 632862763 | 0.00 | |
3 | 中国光大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 | 50820180802953360 | 106,926,242.91 | |
4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市支行 | 30050101040026523 | 32,916,699.14 | |
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 107086853675 | 0.00 | |
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北京路支行 | 3002019309022117667 | 0.00 | |
7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 633008419 | 26,363,171.24 | |
8 | 合计 | 166,206,113.29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等2020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公司2020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年产15,000吨三层法高纯铝提纯及配套加工项目”、“年产3,000吨高强高韧铝合金大截面铸坯项目”、“年产500吨超高纯铝基溅射靶坯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达产后将为公司每年新增15,000吨高纯铝、3,000吨高强高韧铝合金和500吨超高纯铝基溅射靶坯生产能力。公司“年产15,000吨三层法高纯铝提纯及配套加工项目”中的高纯铝生产线已于2022年8月建成投产,其余配套加工生产线正在建设中;“年产3,000吨高强高韧铝合金大截面铸坯项目”和“年产500吨超高纯铝基溅射靶坯项目”厂房已经建设完成,部分设备已安装完毕,目前正在进行已安装设备的调试工作(具体见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事项。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可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7,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根据前述审议情况,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了协定存款相关协议。
公司将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报告期内单日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最高余额为305,425,844.93元,报告期末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余额为166,206,113.29元,其中包含报告期内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存款利息2,211,208.20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事项。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事项。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节余募集资金使用事项。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年产15,000吨三层法高纯铝提纯及配套加工项目”已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但尚未完成置换的金额为1,300.64万元;“年产3,000吨高强高韧铝合金大截面铸坯项目”已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但尚未完成置换的金额为3,841.01万元;“年产500吨超高纯铝基溅射靶坯项目”已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但尚未完成置换的金额为1,963.03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变更募投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应披露的配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5日
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175,489,854.50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1,429,716.6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03,018,546.7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15,000吨三层法高纯铝提纯及配套加工项目 | 无 | 464,731,200 | 464,731,200 | 464,731,200 | 61,196,054.34 | 445,672,489.91 | -19,058,710.09 | 95.90% | 2022年8月高纯铝提纯产能投产,配套加工产能正在建设中 | 25,508,092.80 | — | 否 |
年产3,000吨高强高韧铝合金大截面铸坯项目 | 无 | 162,618,100 | 162,618,100 | 162,618,100 | 45,003,008.13 | 60,328,327.63 | -102,289,772.37 | 37.10% | 不适用 | — | — | 否 |
年产500吨超高纯铝基溅射靶坯项目 | 无 | 72,279,400 | 72,279,400 | 72,279,400 | 35,230,654.17 | 41,430,654.17 | -30,848,745.83 | 57.32% | 不适用 | — | —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无 | 500,371,300 | 455,191,574 | 455,191,574 | 0.00 | 455,587,075.02 | 395,501.02 | 100.09% | — | — | — | 否 |
合计 | — | 1,200,000,000 | 1,154,820,274 | 1,154,820,274 | 141,429,716.64 | 1,003,018,546.73 | -151,801,727.27 | 86.85%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 本报告期无 |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本报告期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报告期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本报告期无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将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报告期内单日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最高余额为305,425,844.93元,报告期末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余额为166,206,113.29元,其中包含报告期内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存款利息2,211,208.20元。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本报告期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本报告期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截至本报告期末,“年产15,000吨三层法高纯铝提纯及配套加工项目”已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但尚未完成置换的金额为1,300.64万元;“年产3,000吨高强高韧铝合金大截面铸坯项目”已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但尚未完成置换的金额为3,841.01万元;“年产500吨超高纯铝基溅射靶坯项目”已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但尚未完成置换的金额为1,963.0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