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众和: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0月1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九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10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11份。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关联董事孙健、边明勇、陆旸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临 2023-079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具体内容详见临 2023-080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临2023-081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关联董事孙健、边明勇、陆旸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临2023-082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临 2023-083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具体内容详见临 2023-084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具体内容详见临 2023-085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第(二)、(三)、(四)、(七)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就上述第(二)、(三)、(四)项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第(七)项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述第(五)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0日
? 报备文件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