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众和:关于与成都富江、河南远洋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4-009号债券代码:110094 债券简称:众和转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成都富江、河南远洋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以下简称“公司”)向成都富江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富江”)销售高纯铝、铝合金产品等产品
高纯铝及铝合金产品是成都富江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之一,公司作为国内最大的高纯铝生产企业,具有较强的生产及供应能力,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拟与成都富江签订《框架协议》,公司向成都富江销售高纯铝、铝合金产品等产品,预计交易金额3,000万元。
2、公司向河南省远洋粉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远洋”)销售高纯铝
高纯铝产品是河南远洋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之一,公司作为国内最大的高纯铝生产企业,具有较强的生产及供应能力。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拟与河南远洋(含新疆远洋)签订《框架协议》,公司向河南远洋销售高纯铝,预计交易金额6,500
万元。
3、公司向河南远洋全资子公司新疆远洋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远洋”)销售铝制品、铝合金产品等产品,工业水、燃料动力等,提供厂房租赁服务铝制品、铝合金产品是新疆远洋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之一,公司拥有较强的铝制品、铝合金生产及供应能力;为减少投资支出和降低生产成本,新疆远洋租用公司乌鲁木齐甘泉堡工业园区厂房进行铝粉生产,公司向其提供厂房租赁并配套提供工业水、燃料动力。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拟与河南远洋(含新疆远洋)签订《框架协议》,公司向新疆远洋销售铝制品、铝合金产品、工业水、燃料动力等产品,提供厂房租赁服务,预计交易金额25,800万元。以上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成都富江、河南远洋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会议11名董事参加会议,关联董事孙健、陆旸回避表决,其他9名董事均投同意票。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形成决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同意该项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审核后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价格采用市场价格,未损害公司利益;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按产品进一步划分 | 关联人 | 2023年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2023年1-12月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 高纯铝、铝合金产品等产品 | 成都富江 | 4,000 | 0-10 | 1,511 | 2.14% | 成都富江根据生产需求采购 |
小计 | 4,000 | / | 1,511 | / | / | ||
高纯铝 | 河南远洋 | 15,500 | 35-45 | 1,619 | 2.29% | 河南远洋根据生产需求采购 | |
铝制品、铝合金产品等产品,工业水、燃料动力等,提供厂房租赁服务 | 新疆远洋 | 30,500 | 35-45 | 19,220 | 11.84% | 新疆远洋根据生产需求采购 | |
小计 | 46,000 | / | 20,838 | / | / | ||
合计 | 50,000 | / | 22,350 | / | / |
注1: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注2:2023年1-12月发生金额为不含税金额,未经审计。
(四)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按产品进一步划分 | 关联人 | 2024年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2023年1-12月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 高纯铝、铝合金产品等产品 | 成都富江 | 3,000 | 0-10 | 1,511 | 2.84% | 成都富江根据生产情况采购 |
小计 | 3,000 | / | 1,511 | / | / | ||
高纯铝 | 河南远洋 | 6,500 | 10-20 | 1,619 | 2.29% | 河南远洋根据生产情况采购 | |
铝制品、铝合金产品等产品,工业水、燃料动力等,提供厂房租赁服务 | 新疆远洋 | 25,800 | 10-20 | 19,220 | 11.84% | 新疆远洋根据生产情况采购 | |
小计 | 32,300 | / | 20,838 | / | / | ||
合计 | 32,500 | / | 22,350 | / | / |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成都富江
名称:成都富江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泽奇注册地址:成都市温江区五洞桥路西段(柳林乡凉水村一组)注册资本:3,371.4789万元主要股东:四川奇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是成都富江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35.92%;公司是成都富江的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9.78%,自然人何芹是成都富江的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3.78%。主营业务:火箭发射设备研发和制造;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成都富江资产总额5.90亿元,负债总额1.35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4.56亿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88亿元,净利润1,684.8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成都富江资产总额6.68亿元,负债总额1.88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4.80亿元;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36亿元,净利润710.5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河南远洋
名称:河南省远洋粉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社俊
注册地址:河南省长垣县人民路西段
注册资本:4,085.1395万元
主要股东:自然人马社俊是河南远洋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55.10%;公司是河南远洋的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0.00%。
主营业务:铝粉.水性铝银浆的研发、生产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河南远洋资产总额4.02亿元,负债总额1.45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57亿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4.11亿元,净利润2,388.3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3年9月30日,河南远洋资产总额4.17亿元,负债总额1.49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68亿元;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2.71亿元,净利润585.6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新疆远洋
名称:新疆远洋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左中强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众欣东街999号电极箔办公室二层102室
注册资本:8,999.9998万元
主要股东:河南远洋是新疆远洋的股东,持股比例为100.00%。
主营业务:铝粉、金属粉体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金属材料的加工;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疆远洋资产总额1.53亿元,负债总额8,414.48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6,914.16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2.52亿元,净利润-455.5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新疆远洋资产总额1.65亿元,负债总额9,842.56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6,698.98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49亿元,净利润-340.4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成都富江、河南远洋董事;新疆远洋系河南远洋的全资子公司,上述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
条关联法人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成都富江、河南远洋、新疆远洋均按约定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违约情形。关联方目前均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且以上关联人的支付能力良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拟与成都富江、河南远洋(含新疆远洋)分别就关联交易事宜签署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拟确定2024年度与公司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2,500万元。
(一)公司向成都富江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
1、销售金额
交易方 | 关联交易类别 | 预计2024年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
公司(含分子公司) | 成都富江 | 高纯铝、铝合金产品等产品 | 3,000 |
合计 | 3,000 |
双方依据公平原则就具体交易签署书面合同,供货时间及数量在具体合同中约定,交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2、交易价格
高纯铝、铝合金产品的具体价格根据产品规格型号,依据市场价格原则磋商决定,产品交易价格在具体合同中明确约定。
3、质量要求
高纯铝、铝合金产品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执行,必须满足双方约定标准,包装物应符合国家或行业颁布的包装标准。具体指标以交易签订的书面协议为准。
4、交货方式及地点
高纯铝、铝合金产品由公司负责货物的运输并承担运输费用,交货地点为成都富江指定地点。
5、结算方式
高纯铝、铝合金产品结算方式:根据具体产品型号,双方协商确定,以具体合同约定条款为准。
(二)公司向河南远洋、新疆远洋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
1、销售金额
交易方 | 关联交易类别 | 预计2024年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
公司(含分子公司) | 河南远洋 | 高纯铝 | 6,500 |
新疆远洋 | 铝制品、铝合金产品等产品,工业水、燃料动力等,提供厂房租赁服务 | 25,800 | |
合计 | 32,300 |
双方依据公平原则就具体交易签署书面合同,供货时间及数量在具体合同中约定,交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2、交易价格
(1)高纯铝、铝制品、铝合金产品的具体价格根据产品规格型号及采购数量,以上海期货铝锭月均价为基础协商确定。
(2)工业水、燃料动力、厂房租赁按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上述产品交易价格在具体合同中明确约定。
3、质量要求
(1)高纯铝、铝制品、铝合金产品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执行,必须满足双方约定标准,包装物应符合国家或行业颁布的包装标准。具体指标以交易签订的书面协议为准。
(2)工业水、燃料动力、厂房租赁标准以双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为准。
4、交货方式及地点
(1)高纯铝、铝制品、铝合金产品由公司负责货物的运输并承担运输费用,交货地点为河南远洋指定地点。
(2)工业水、燃料动力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以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
5、结算方式
(1)高纯铝、铝制品、铝合金产品结算方式:根据具体产品型号,双方协商确定,以具体合同约定条款为准。
(2)工业水、燃料动力及提供厂房租赁的付款方式以具体合同约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均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未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4日
?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及独立董事意见书;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意见;
5、公司与成都富江、河南远洋签订的《框架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