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化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召开本次董事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5年2月25日以文档方式送达。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2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议了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6票;回避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根据本次董事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提请将如下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3月17日上午9:30。
表决结果:赞成7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