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京化: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6-038)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达。
(二)召开本次董事会的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6 年5 月25 日以文档方式送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6 年5 月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 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江苏金羚纤维素纤维有限公司出售溶解浆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向江苏金羚纤维素纤维有限公 司出售溶解浆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关联董事邹克林、王舒民回避 表决。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开设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 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办 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后续进展,公司将按 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