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5: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22日14: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1月21日15:00—2024年1月22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
公告编号:2024-003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400124 | 中房5 | 2024年1月15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七)会议地点
本公司将聘请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8号长远天地大厦C座二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8号长远天地大厦C座二层公司会议室。
公司拟聘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公告编号:2024-003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二)登记时间:2024年1月19日13:00-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8号长远天地大厦C座二层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公司证券部;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8号长远天地大厦C座二层;联系电话:010-82608847;传真:010-82611808;电子邮箱:400124@credholding.com。
(二)会议费用:参加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