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林3: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暨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的公告
证券代码:400101 证券简称:秋林3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暨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的公告
本公司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黑01破1号、(2022)黑01破1-1号,法院根据公司管理人黑龙江朗信银龙律师事务所提交的申请,累计确认86笔债权人的无异议债权予以裁定,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民事裁定书》(2022)黑01破1号 的主要内容:
本院于2021年12月2日裁定受理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秋林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1月13日指定黑龙江朗信银龙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近日,秋林公司管理人以债权人无异议为由,请求本院对《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案第一批确认债权表》记载债权予以确认。
本院查明,截至2024年2月6日,秋林公司管理人接收债权申报61笔(其中1笔为优先债权、10笔为投资者债权)总额为人民币2,838,567,374.41元。管理人对此进行审查,编制了债权表提交债权人审核。对债权人审核无异议债权,管理人据此编制了《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案第一批确认债权表》,请求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案第一批确认债权表》记载的债权经秋林公司债权人审核无异议,秋林公司管理人申请本院对该表记载的债权进行确认,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确认《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案第一批确认债权表》记载的华鑫科技(营口)有限公司、哈尔滨广祥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四十三家债权人的债权。
二、《民事裁定书》(2022)黑01破1-1号 的主要内容:
本院于2021年12月2日裁定受理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秋林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1月13日指定黑龙江朗信银龙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近日,秋林公司管理人以债权人无异议为由,请求本院对《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案第二批确认债权表》记载债权予以确认。本院查明,截至2024年3月13日,秋林公司管理人新接收债权申报66笔(其中61笔为投资者债权),总额为人民币943,406,257.86元,均为普通债权。通过管理人审核及上海高金金融研究院核定证券投资者损失确认债权43笔,确认普通债权总额为人民币3,964,621.30元。对债权人审核无异议债权, 管理人据此编制了《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案第二批确认债权表》,请求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案第二批确认债权表》记载的债权经秋林公司债权人审核无异议,秋林公司管理人申请本院对该表记载的债权进行确认,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确认《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案第二批确认债权表》记载的刘庆源、陈钻兴等四十三个债权人的债权。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仍处于破产清算程序,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信息披露将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刊登,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平台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