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晟文化: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持股5%以上股东周镇科先生持有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晟文化”)44,306,0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2%;周镇科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晟资产”)持有公司24,502,7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8%。
? 本次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后,周镇科先生和大晟资产合计质押数量为59,000,000股,占周镇科先生和大晟资产共同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5.74%,占公司总股本的10.55%。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周镇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大晟资产函告,获悉其将所持有的大晟文化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解除质押的情况
股东名称 | 本次解除 质押股份数量(股) | 解除质押时间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周镇科 | 35,000,000 | 2024年11月13日 | 79.00% | 6.26% | 44,306,083 | 7.92% | 0 | 0.00% | 0.00% |
大晟资产 | 24,000,000 | 97.95% | 4.29% | 24,502,752 | 4.38% | 0 | 0.00% | 0.00% |
注:周镇科先生和大晟资产对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进行了再次质押登记。
(二)再次质押的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股)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周镇科 | 否 | 35,000,000 | 否 | 否 | 2024年11月13日 | 2025年11月12日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79.00% | 6.26% | 自身生产经营 |
大晟资产 | 否 | 24,000,000 | 97.95% | 4.29% |
二、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镇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大晟资产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持股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股)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股) | |||||||
周镇科 | 44,306,083 | 7.92% | 35,000,000 | 35,000,000 | 79.00% | 6.26% | 0 | 0 | 0 | 9,055,779 |
大晟资产 | 24,502,752 | 4.38% | 24,000,000 | 24,000,000 | 97.95% | 4.29% | 0 | 0 | 0 | 0 |
合计 | 68,808,835 | 12.30% | 59,000,000 | 59,000,000 | 85.74% | 10.55% | 0 | 0 | 0 | 9,055,779 |
注:上述股东于2024年11月13日办理的相应股份的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登记手续,故上表中“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不包含2024年11月13日解除质押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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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