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发动力: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材料
2026年4月24日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会议须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股东会顺利召开,特制订会议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守执行:
一、股东参加股东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
二、股东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确保会议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四、任何人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和会议程序;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整至静音状态。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6年4月24日13点30分会议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公司科教文中心第二会议室具体议程:
| 序号 | 内容 |
| 第1项 | 宣布会议开始 |
| 第2项 | 主持人介绍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其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介绍董事、高管列席情况及律师见证情况 |
| 第3项 | 审议议案一:《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第4项 | 审议议案二:《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 第5项 | 审议议案三:《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第6项 | 审议议案四:《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第7项 | 审议议案五:《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第8项 | 审议议案六:《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 |
| 第9项 | 审议议案七:《关于公司与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第10项 | 审议议案八:《关于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第11项 | 审议议案九:《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第12项 | 参会股东、股东代表发言或者提问,公司董事和高管解答问题 |
| 第13项 | 现场股东投票表决 |
| 第14项 | 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票 |
| 第15项 | 宣读投票表决结果和会议决议 |
| 第16项 |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
| 第17项 | 签署会议决议及有关资料 |
| 第18项 | 宣布会议结束 |
议案一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度会议召开、议案审议及董事履职情况进行了回顾,对年度公司主要经营成果、公司治理、股东回报规划与实施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2026年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附件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2026年4月24日
附件一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忠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各项职责,坚决执行股东会决议,勤勉尽责,稳健经营,全力推动公司实现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5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经营情况2025年,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建强“军机民机、国内国际、航机燃机”协同发展布局,全面完成“十四五”收官,高质量发展根基更加稳固。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463.31亿元,同比下降3.23%,归母净利润6.34亿元,同比下降26.27%;公司主营业务三大板块中,航空发动机及衍生产品业务收入434.76亿元,同比下降3.37%;外贸出口转包业务收入19.51亿元,同比下降5.94%;非航空产品及其他业务收入2.32亿元,同比增长17.83%。
深化市场布局。公司利用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主业优势和平台优势,在政策支持下,向新域新质场景拓展,同时加速军贸和通航市场开拓。军用动力方面,多型新产品落户;商用动力方面,能够高效率、高质量完成长江系列发动机配套试制任务,积极争取新产品订单;通航动力方面,与多家客户签署AEP100、AEP60E、AES100等产品合作协议或意向采购合同。其中,AES100涡轴发动机获批生产许可证
并配装三型飞机实现首飞,工程应用与市场拓展取得重大突破;大型涡扇发动机“秦岭”改型动力配装“九天”无人机实现顺利首飞;在民用燃机方面,配装公司QD280燃气轮机的太行25燃气轮机发电机组助力国家能源局燃气轮机创新示范项目首次并网一次成功。在外贸出口转包业务方面,加大新产品、新客户开拓力度,产品结构进一步完善。积极响应客户需求。建立客户关系管理机制,完善客户信息管理、客户资产管理、客户沟通管理、客户满意度管理流程架构,制定客户走访计划,利用各层级交流互访、会议、供应商大会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传递相关方需求和期望,在战略规划、生产经营中落实,通过技术创新、全生命周期服务、供应链优化与客户协同,构建高效响应机制,提升合同履约率,促进客户关系发展。建立双向信息沟通机制,全面准确收集需求,组织制定保障措施,及时反馈落实,提升客户满意度。技术创新更具活力。激发技术创新活力,提升技术创新价值创造。盘活技术创新资源,积极推进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围绕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开展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技术创新活动等工作,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及优势企业开展深度合作,积极开展协同创新。依托各产学研中心,以及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创新平台,组织开展各渠道预先研究课题申报,争取公司外科研经费资助;通过开展揭榜挂帅、厂所联合、产学研合作等多种渠道开展技术攻关,加速推进技术创新,为新质生产力提供源动力,加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及专利体系布局规划,使核心技术得到不断发展和延伸。报告期内,公司申请专利784件,其中发明专
利773件;取得授权专利527件,其中发明专利526件;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9项。
供应链保障能力持续提升。通过深化供应商管理、强化质量风险防控、推进数字化协同等措施,有效提升了供应链稳定性与响应效率。供应链管理体系建成供应链全景地图架构,创新试点“品类+标签”管理模式,建立供应商产能模型,推进物资统谈集采,在原材料涨价的情况下采购价格平稳。流程体系建设向深推进。对准业务战略、目标和变革需求,构建基于运营策划、执行、评估、改进的体系运营模式;剖析业务能力短板弱项,激发体系运营活力;基于数字化转型重构业务运作模式,贯通基于价值流的端到端业务场景,识别规划业务转型升级路径;审视生产现场不增值环节,逐级深化运营评估,助力生产现场业务提速;系统破解高频次、高能耗、高风险业务难题,实现体系运营纵深突破;基于流程的体系全面推行和业务自主运营向优聚焦、向深推进、向细延伸,价值创造能力持续提升。
数字化转型蓝图绘就。实施数字化转型顶层设计,基于业务战略,识别业务转型场景,设计数字化转型愿景、4A架构及实施路径,明确数字化转型蓝图;赋能效果初步显现,持续围绕主价值链业务,开展数字化转型建设和应用,赋能业务提质增效;数据管理逐步完善,面向全域数据统一管理与应用,规划公司数据交互模式,厘清数据资产,设计数据应用场景及方法,为发挥数据资产效能奠定基础;运维效能主动提升,站位用户视角,系统开展IT运维梳理,深入推动运维主动服务,初步实现从“被动响应”向“主动服务”转型;全面开展物联网等技术研究,积极布局关键技术攻关与场景融合试点,为公司转型发展储备核心技术能力。
人才队伍持续建强。深入推进战略人才管理体系落地,人才队伍持续建强。健全岗位任职资格标准,基于岗位履职需要,正向设计岗位任职资格模型及分级标准,为建立岗位学习地图,精准实施培训赋能奠定基础。实施精准靶向引才,基于公司产品结构和技术发展需要,精准分析人才需求,实施靶向引才。实施灵活调配,提升人力资源使用效能,建立人员动态盘点和调配机制,有效满足重点瓶颈单位用工需求。分层分类制定人才培养举措,以职称评审、技能等级认定、技能运动会为三大抓手,全面改善人才队伍结构。对标高端人才标准,制定核心层人员登高计划,对照职位职级晋升条件,组织骨干层、成长层人员制定成长计划,正向牵引人才成长。健全合规体系。统筹推进“大合规”管理体系运营,明确管理团队具体职责,进一步压实各单位合规管理责任;加强型号项目、采购领域合规管理,针对保密、质量、安全环保等关键合规领域开展业务合规培训,举办基层合规官、兼职合规管理员合规管理课程,分享合规管理经验,传达合规管理要求;针对合规管理重点领域开展合规文化宣传,利用公司广播、报纸、融媒体等载体将业务合规管理要求传达至全体员工,强化全员合规意识。党建引领助力高质量发展。公司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锚定“一流的价值创造、一流的运营管理、一流的人才队伍”建设目标,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攻坚克难、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人员情况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设董事11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职工董事1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情况2025年,董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共审议议案43项。其中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5次,通讯方式召开1次,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审议事项 |
| 1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5年4月1日 | 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经理层成员2024年度及2022-2024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市值管理规则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22项议案。 |
| 2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5年4月29日 | 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项议案。 |
|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审议事项 |
| 3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5年8月27日 | 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上半年对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投资新设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5年度和2025-2027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8项议案。 |
| 4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5年10月29日 | 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4项议案。 |
| 5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5年11月14日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拟转让其他上市公司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项议案。 |
| 6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5年12月30日 | 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6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部分经理层成员2026-2027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7项议案。 |
(三)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会情况 |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 ||
| 牟欣 | 否 | 6 | 4 | 1 | 1 | 0 | 否 | 3 |
| 李健 | 否 | 6 | 5 | 1 | 0 | 0 | 否 | 1 |
| 孙洪伟 | 否 | 6 | 4 | 1 | 1 | 0 | 否 | 0 |
| 杨先锋 | 否 | 6 | 4 | 1 | 1 | 0 | 否 | 0 |
| 刘辉 | 否 | 6 | 5 | 1 | 0 | 0 | 否 | 1 |
|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会情况 |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 ||
| 沈鹏 | 否 | 6 | 5 | 1 | 0 | 0 | 否 | 2 |
| 李金林 | 是 | 6 | 5 | 1 | 0 | 0 | 否 | 1 |
| 刘志猛 | 是 | 6 | 3 | 1 | 2 | 0 | 是 | 1 |
| 王占学 | 是 | 6 | 3 | 1 | 2 | 0 | 否 | 1 |
| 杜剑 | 是 | 6 | 5 | 1 | 0 | 0 | 否 | 1 |
未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已在会议召开前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明确了表决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四)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各委员会就专业性事项进行讨论研究,提出相关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审议了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议案,对公司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及合规运作情况给予指导和监督。此外,公司于2025年8月完成公司章程修订,调整公司治理结构,由审计委员会全面承接原监事会相关监督职能。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审查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经审查,候选人符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审议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理层成员2024年度和2022-2024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经理层成员2025-2027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等议案,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履职情况、薪酬考核实施进行监督,所设定业绩指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发展战略,为公司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战略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审议了投资新设子公司、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等议案,对通航产业布局及相关产品发展进行指导。
(五)其他会议
2025年,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组织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审议了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子公司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拟转让其他上市公司股票暨关联交易等事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关联交易等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独立董事谨慎、勤勉、忠实地履职,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信息披露情况2025年,董事会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披露定期报告及专项报告16份,临时公告35份,包括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及股东会通知等内容,未有补充、更正情形;未发生因信披违规受到监管机构批评、谴责或处罚的情况。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连续11年获上海证券交易所A级评价。公司高质量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了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利益。
(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025年,公司保持与投资者常态化的沟通交流机制,设立投资者电话专线、邮箱、官网及投资者e互动平台等沟通渠道,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沟通顺畅。2025年,公司召开线上定期报告说明会4次,线下业绩说明会2次,投资者线下集中交流活动19次,累计与410余人次投资者进行交流;回复上证e互动投资者问题97项,安排专人负责接听投资者来电,并就公司经营业绩、发展规划等事项与投资者进行充分、及时的交流沟通。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世界投资者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进行宣传,增强投资者权益保护。
三、公司治理情况公司全面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加快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不断提升公司治理能力,着力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治理基础。2025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治理实际情况,公司完成了监事会改革工作,此次改革的核心是取消了监
事会及监事职务,由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法》规定,全面承接并行使原监事会监督职责,实现了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与平稳过渡。
公司持续健全“1+3+4+N”治理制度体系,紧密跟踪并依据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时完成了《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16项核心制度的修订工作。在此基础上,公司对业务域相关流程体系文件及作业指导书进行了同步优化与迭代,有效保障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合规性与基本制度的先进性。
四、股东回报规划及实施
公司为投资者建立了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和机制,每年在综合考虑盈利状况、战略发展规划、现金流量状况、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因素下,合理制定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积极回馈公司股东。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
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7元(含税),现金红利总额为258,562,641.09元(含税)。利润分配额占当年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6%。该利润分配方案于2025年6月27日实施完毕。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情况
公司在《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中均明确了现金分红政策,并严格实施。
五、2026年公司董事会重点工作
2026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证券监管、国务院国资委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子企业董事会规范建设管理办法》等要求,强化公司内生增长和创新发展、增进公司市场认同和价值实现、不断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和规范运作。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恪尽职守,不断深化公司治理,建立并完善公司治理水平的长效机制,完善内部控制,提升公司竞争力,推动公司效益稳步增长,实现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2026年,公司董事会定期会议计划如下:
2026年4月24日
| 序号 | 计划召开时间 | 计划审议内容 | 会议形式 |
| 1 | 2026年3月31日 | 审议《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议案 | 现场 |
| 2 | 2026年4月29日 | 审议《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等议案 | 现场 |
| 3 | 2026年8月28日 | 审议《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上半年对中国航发集团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等议案听取《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上半年总经理行权情况的报告》 | 现场 |
| 4 | 2026年10月30日 | 审议《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 | 现场 |
| 5 | 2026年12月25日 | 审议《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7年度融资额度》等议案;听取《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总经理行权情况的报告》《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董事会决议执行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报告》《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董事会投资决策项目综合评估情况的报告》 | 现场 |
议案二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独立董事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具体内容详见《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附件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2026年4月24日
附件二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金林)2025年度,本人作为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要求,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诚信、勤勉、专业地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专业背景李金林,男,1955年11月出生。毕业于北京工业学院,应用数学专业,理学学士;北京工业学院管理工程专业,工学硕士。曾任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教师、副院长、院长、党委书记,现退休;2021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通过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履行职责。在公司董事会召开前及会议期间,与公司积极沟通,及时获取会议资料等相关信息,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审慎决策并发表意见。具体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会情况
| 姓名 | 股东会召开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 李金林 | 3 | 1 |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姓名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 李金林 | 6 | 5 | 1 | 0 | 0 | 否 |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召集并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共计1次,审议通过《关于审查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1项议案;出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9次,审议25项议案。本人能够对议案进行客观审慎的研究,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询问,能够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审议,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独立意见,并进行审慎表决。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召集并主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对《关于2024年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等5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与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内容进行沟通,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
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2025年,本人积极参加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活动,通过股东会等方式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建议,了解市场重点关心的问题,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的建设性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2025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密切关注公司相关动态,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与联系,能够通过实地调研方式及时了解公司及子公司规范运作、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运用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2025年累计履职时间超过15天,符合证监会对独立董事现场履职时间的要求。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沟通交流,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并进行沟通,会议资料能够及时、准确传递信息。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撑。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在2025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
的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5年度,公司审议通过并披露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对报告期发生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重大方面进行有效的控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二)关联交易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对《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子公司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拟转让其他上市公司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投出赞成票。
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遵循了自愿、平等、公允、合法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及披露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继续聘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经审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在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本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也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聘任赵兴旺先生及王翠蕾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本人在董事会上投出赞成票。前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管理能力、从业经验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能够胜任相关岗位;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完成的承诺事项,已承诺的事项均能严格遵守。
四、总体评价
2025年,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地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意见。
2026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议,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人:李金林(独立董事)
2026年4月24日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志猛)2025年度,本人作为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要求,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诚信、勤勉、专业地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专业背景刘志猛,男,1965年1月出生。毕业于兰州大学,经济学专业,经济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专业,经济学硕士。1995年至2017年在全国总工会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担任副理事长兼任秘书长、主任;2017年至2018年在全国总工会资产监督管理部担任副部长;2018年至今在信泰人寿保险公司担任监事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委员;2021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通过自
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勤勉履行职责。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召开前及会议期间,与公司积极沟通,及时获取会议资料等相关信息,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审慎决策并发表意见。具体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会情况
| 姓名 | 股东会召开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 刘志猛 | 3 | 1 |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姓名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 刘志猛 | 6 | 3 | 1 | 2 | 0 | 是 |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年,召集并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共计3次,审议《关于经理层成员2024年度及2022-2024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等4项议案;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1项议案。本人能够对议案进行客观审慎的研究,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询问,能够积极参与对议案的讨论审议,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独立意见,并进行审慎表决。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对《关于2024年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等5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本人积极参加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活动,通过股东会等方式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建议,了解市场重点关心的问题,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的建设性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密切关注公司相关动态,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良好沟通与联系,能够通过实地调研方式及时了解公司及子公司规范运作、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运用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2025年累计履职时间超过15天,符合证监会对独立董事现场履职时间的要求。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沟通交流,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并进行沟通,会议资料能够及时、准确传递信息。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撑。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在2025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的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5年度,公司审议通过并披露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对报告期发生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重大方面进行有效的控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二)关联交易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对《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子公司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拟转让其他上市公司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投出赞成票。
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遵循了自愿、平等、公允、合法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及披露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继续聘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经审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在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本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也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聘任赵兴旺先生及王翠蕾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本人在董事会上投出赞成票。前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管理能力、从业经验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能够胜任相关岗位;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除上述事项外,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本人任职期间重点关注的事项。
(五)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完成的承诺事项,已承诺的事项均能严格遵守。
四、总体评价
2025年,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地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意见。
2026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议,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人:刘志猛(独立董事)
2026年4月24日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占学)2025年度,本人作为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要求,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诚信、勤勉、专业地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专业背景王占学,男,1969年4月出生。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航空发动机专业,工学学士;西北工业大学,航空发动机专业,工学硕士;西北工业大学,航空发动机专业,工学博士;2000年起,曾任西北工业大学动力与能源学院副院长、院长、党委书记、教授;2025年6月至今任西北工业大学动力与能源学院教授;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通过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履行职责。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召开前及会议期间,与公司积极沟通,及时获取会议资料等相关信息,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审慎决策并发表意见。具体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会情况
| 姓名 | 股东会召开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 王占学 | 3 | 1 |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姓名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 王占学 | 6 | 3 | 1 | 2 | 0 | 否 |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审议《关于经理层成员2024年度及2022-2024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等4项议案。本人能够对议案进行客观审慎的研究,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询问,能够积极参与对议案的讨论审议,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独立意见,并进行审慎表决。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对《关于2024年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等5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2025年,本人积极参加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活动,通过股东会等方式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建议,了解市场重点关心的问题,利用自
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的建设性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各委员会,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联系,能够通过实地调研方式及时了解公司及子公司规范运作、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运用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2025年累计履职时间超过15天,符合证监会对独立董事现场履职时间的要求。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沟通交流,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并进行沟通,会议资料能够及时、准确传递信息。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撑。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在2025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的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5年度,公司审议通过并披露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对报
告期发生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重大方面进行有效的控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二)关联交易的情况2025年度,本人对《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子公司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拟转让其他上市公司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投出赞成票。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遵循了自愿、平等、公允、合法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及披露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期内,继续聘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经审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在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本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也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聘任赵兴旺先生及王翠蕾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本人在董事会上投出赞成票。前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管理能力、从业经验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能够胜任相关岗位;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完成的承诺事项,已承诺的事项均能严格遵守。
四、总体评价
2025年,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地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意见。
2026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议,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人:王占学(独立董事)
2026年4月24日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杜剑)2025年度,本人作为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要求,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诚信、勤勉、专业地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专业背景杜剑,男,1969年2月出生。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具有证券从业资格。2013年至今在四川青羊汇盈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副总经理、总经理;2021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通过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勤勉履行职责。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召开前及会议期间,与公司积极沟通,及时获取会议资料等相关信息,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审慎决策并发表意见。具体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会情况
| 姓名 | 股东会召开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 杜剑 | 3 | 1 |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姓名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 杜剑 | 6 | 5 | 1 | 0 | 0 | 否 |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年,召集并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审议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关联交易等议案22项。本人能够对议案进行审慎客观的研究,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询问,能够积极参与对议案的讨论审议,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独立意见,并进行审慎表决。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对《关于2024年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等5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与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内容进行沟通,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2025年,本人积极参加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活动,通过股东会等方式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建议,了解市场重点关心的问题,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的建设性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各委员会,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联系,能够通过实地调研方式及时了解公司及子公司规范运作、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运用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2025年累计履职时间超过15天,符合证监会对独立董事现场履职时间的要求。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沟通交流,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并进行沟通,会议资料能够及时、准确传递信息。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撑。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在2025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
的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5年度,公司审议通过并披露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对报告期发生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重大方面进行有效的控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二)关联交易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对《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子公司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拟转让其他上市公司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投出赞成票。
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遵循了自愿、平等、公允、合法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及披露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继续聘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经审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在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本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也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聘任赵兴旺先生及王翠蕾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本人在董事会上投出赞成票。前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管理能力、从业经验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能够胜任相关岗位;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完成的承诺事项,已承诺的事项均能严格遵守。
四、总体评价
2025年,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地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意见。
2026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议,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人:杜剑(独立董事)
2026年4月24日
议案三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编制完成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向全体股东详细地介绍了公司2025年度在市场布局、生产经营、技术创新、财务指标等方面的进展情况以及2026年度经营目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请查阅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2026年4月24日
议案四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附件三)。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2026年4月24日
附件三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共17户,包括1户一级法人单位、9户二级法人单位和7户三级法人单位,合并范围新增1户:西安红旗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33,15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4,766,253万元的97.2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43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59,178万元的107.19%。现将有关财务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2025年主要财务指标情况表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4年 | 2025年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 营业收入 | 4,787,970 | 4,633,150 | -154,820 | -3.2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6,029 | 63,433 | -22,596 | -26.2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9,163 | 29,444 | -49,719 | -62.81%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2 | 0.24 | -0.08 | -25.0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1,430,892 | -441,772 | 989,120 | 69.13% |
| 项目 | 2024年末 | 2025年末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 资产总额 | 11,591,330 | 12,307,159 | 715,829 | 6.1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987,634 | 4,019,083 | 31,449 | 0.79% |
一、2025年收入、利润情况
(一)营业收入、毛利率情况
1.营业收入
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4,633,150万元,较上年同期4,787,970万元减少154,820万元,减幅3.23%,主要是客户需求变化,交付不及预期。航空发动机及衍生品收入4,347,625万元,较上年同期4,499,405万元减少151,780万元,减幅3.37%,主要是客户需求变化,产品交付不及预期。
外贸出口转包收入195,052万元,较上年同期207,360万元减少12,308万元,减幅5.94%,主要是出口订单减少。
非航空产品及其他收入23,202万元,较上年同期19,690万元增加3,512万元,增幅17.84%,主要是民品业务增加。
其他业务收入67,271万元,较上年同期61,515万元增加5,756万元,增幅9.36%,主要是材料销售收入增加。
2.毛利率
2025年,公司毛利率9.12%,较上年同期10.06%下降0.94个百分点,主要是受产品结构变化影响。
航空发动机及衍生品毛利率8.50%,较上年同期9.54%下降1.04个百分点,主要是新产品成熟度有待提升。
外贸出口转包毛利率20.61%,较上年同期19.72%上升0.89个百分点,主要是加强成本管控,外贸业务盈利能力提升。
非航空产品及其他毛利率25.61%,较上年同期18.41%上升7.21个百分点,主要是部分毛利高的产品收入增加。
其他业务毛利率10.27%,较上年同期13.11%下降2.84个百分点,主要是材料销售毛利减少。
(二)期间费用
2025年,公司发生期间费用331,413万元,较上年同期332,671万元减少1,258万元,减幅0.38%。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4年 | 2025年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 期间费用 | 332,671 | 331,413 | -1,258 | -0.38% |
| 其中:销售费用 | 29,340 | 30,840 | 1,500 | 5.11% |
| 管理费用 | 158,129 | 160,485 | 2,356 | 1.49% |
| 研发费用 | 99,523 | 77,348 | -22,175 | -22.28% |
| 财务费用 | 45,679 | 62,740 | 17,061 | 37.35% |
其中:
1.销售费用30,840万元,较上年同期29,340万元增加1,500万元,增幅5.11%,主要是差旅费增加。
2.管理费用160,485万元,较上年同期158,129万元增加2,356万元,增幅1.49%,主要是员工年度社保基数调整及警防费增加。
3.研发费用77,348万元,较上年同期99,523万元减少22,175万元,减幅22.28%,主要是受研发项目周期安排、投入节点等因素影响。
4.财务费用62,740万元,较上年同期45,679万元增加17,061万元,增幅37.35%,主要原因一是带息负债规模增加,利息费用增加,二是受汇率变动影响汇兑损失增加。
(三)其他收益
本期其他收益40,619万元,较上年同期18,851万元增加21,768万元,增幅115.47%,主要是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四)投资收益
本期投资收益34,875万元,较上年同期16,455万元增加18,420万元,增幅111.94%,主要是子公司转让航发控制股票。
(五)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800万元,较上年同期-5,200万元增加4,400万元,增幅84.62%,主要是贵州银行股价变动影响。
(六)税金及附加
本期税金及附加35,113万元,同比增加8,569万元,增幅32.28%,主要是受税收优惠政策调整影响。
(七)资产处置收益
本期资产处置收益4,122万元,较上年同期1,869万元增加2,253万元,增幅120.55%,主要是安顺市政府收储黎阳动力平坝厂区土地及房产。
(八)营业外收入
本期营业外收入3,749万元,较上年同期8,467万元减少4,718万元,减幅55.72%,主要是保险赔款减少。
(九)营业外支出
本期营业外支出9,262万元,较上年同期3,183万元增加6,079万元,增幅190.98%,主要是滞纳金及赔偿金增加。
二、2025年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2,307,159万元,负债总额7,380,17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019,083万元,少数股东权益907,898万元。
资产负债项目变动较大情况表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4年末 | 2025年末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 货币资金 | 772,966 | 545,472 | -227,494 | -29.43 |
| 应收账款 | 3,571,978 | 4,444,802 | 872,824 | 24.44 |
| 预付款项 | 309,453 | 215,370 | -94,083 | -30.40 |
| 其他应收款 | 10,984 | 18,374 | 7,390 | 67.28 |
| 其他流动资产 | 65,606 | 82,316 | 16,710 | 25.4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656 | 5,161 | 3,505 | 211.65 |
| 项目 | 2024年末 | 2025年末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 长期待摊费用 | 2,483 | 601 | -1,882 | -75.80 |
| 短期借款 | 1,973,059 | 2,593,593 | 620,534 | 31.45 |
| 衍生金融负债 | 0 | 8 | 8 | |
| 预收款项 | 195 | 81 | -114 | -58.46 |
| 合同负债 | 448,590 | 549,913 | 101,323 | 22.59 |
| 应交税费 | 32,719 | 50,057 | 17,338 | 52.99 |
| 其他应付款 | 300,709 | 73,980 | -226,729 | -75.4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5,359 | 85,840 | 40,481 | 89.25 |
| 其他流动负债 | 59,086 | 18,250 | -40,836 | -69.11 |
| 长期应付款 | -472,637 | -806,105 | -333,468 | -70.55 |
| 预计负债 | 0 | 708 | 708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51,243 | 198,663 | -52,580 | -20.93 |
| 专项储备 | 20,611 | 25,648 | 5,037 | 24.44 |
| 少数股东权益 | 563,312 | 907,898 | 344,586 | 61.17 |
1.本期末货币资金545,472万元,较年初772,966万元减少227,494万元,减幅29.43%,主要是支付货款及购建固定资产增加。
2.本期末应收账款4,444,802万元,较年初3,571,978万元增加872,824万元,增幅24.44%,主要是部分货款未到结算期。
3.本期末预付款项215,370万元,较年初309,453万元减少94,083万元,减幅30.40%,主要是已购材料入库销账。
4.本期末其他应收款18,374万元,较年初10,984万元增加7,390万元,增幅67.28%,主要是新增安顺市政府收储黎阳动力平坝厂区土地及房产补偿款。
5.本期末其他流动资产82,316万元,较年初65,606万元增加16,710万元,增幅25.47%,主要是待抵扣进项税额增加。
6.本期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161万元,较年初1,656万元增加3,505万元,增幅211.65%,主要是新增对燃机公司投资。
7.本期末长期待摊费用601万元,较年初2,483万元减少1,882万元,减幅75.80%,主要是技术许可费减少。
8.本期末短期借款2,593,593万元,较年初1,973,059万元增加620,534万元,增幅31.45%,主要是融资需求增加。
9.本期末衍生金融负债8万元,较年初增加8万元,主要是开展锁汇业务。
10.本期末预收款项81万元,较年初195万元减少114万元,减幅58.46%,主要是按期确认租赁收入,结转预收款项。
11.本期末合同负债549,913万元,较年初448,590万元增加101,323万元,增幅22.59%,主要是本期收到客户预付款增加。
12.本期末应交税费50,057万元,较年初32,719万元增加17,338万元,增幅52.99%,主要是应交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等增加。
13.本期末其他应付款73,980万元,较年初300,709万元减少226,729万元,减幅75.40%,主要是偿还专项借款。
14.本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5,840万元,较年初45,359万元增加40,481万元,增幅89.25%,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工程借款增加。
15.本期末其他流动负债18,250万元,较年初59,086万元减少40,836万元,减幅69.11%,主要是票据背书到期。
16.本期末长期应付款-806,105万元,较年初-472,637万元减少333,468万元,减幅70.55%,主要是部分国拨项目验收转增权益以及科研项目支出增加。
17.本期末预计负债708万元,较年初增加708万元,主要是根据未决诉讼计提负债。
18.本期末其他非流动负债198,663万元,较年初251,243万元减少52,580万元,减幅20.93%,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工程借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9.本期末专项储备25,648万元,较年初20,611万元增加5,037万元,增幅24.44%,主要是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
20.本期末少数股东权益907,898万元,较年初563,312万元增加344,586万元,增幅61.17%,主要是国有独享权益增加。
三、2025年现金流量情况
(一)公司年度现金流量总体情况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4年 | 2025年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30,892 | -441,772 | 989,120 | 69.1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4,686 | -330,311 | -45,625 | -16.0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48,350 | 547,095 | -1,101,255 | -66.81% |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468 | -1,041 | -2,509 | -170.91% |
|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37,145 | 771,385 | -65,760 | -7.86% |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71,385 | 545,356 | -226,029 | -29.30%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45,356万元,较上年同期771,385万元减少226,029万元,减幅29.30%。
(二)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较大情况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1,772万元,较上年同期-1,430,892万元增加989,120万元,增幅69.13%,主要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增加。
其中:
(1)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657,956万元,较上年同期3,075,345万元增加1,582,611万元,增幅51.46%,主要是销售回款增加。
(2)本期收到的税费返还3,218万元,较上年同期1,715万元增加1,503万元,增幅87.64%,主要是收到出口退税金额增加。
(3)本期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21,194万元,较上年同期308,690万元减少87,496万元,减幅28.34%,主要是收到科研拨款减少。
(4)本期支付的各项税费101,962万元,较上年同期131,123万元减少29,161万元,减幅22.24%,主要是支付增值税及所得税减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0,311万元,较上年同期-284,686万元减少45,625万元,减幅16.03%,主要是购建固定资产等支付的现金增加。
其中:
(1)本期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3,0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3,035万元,主要是本期转让航发控制股票,收回投资款。
(2)本期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2,389万元,较上年同期4,831万元增加17,558万元,增幅363.44%,主要是本期转让航发控制股票,取得投资收益增加。
(3)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087万元,较上年同期6,380万元减少5,293万元,减幅
82.96%,主要是处置土地、房产等收款减少。
(4)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76,821万元,较上年同期291,896万元增加84,925万元,增幅
29.09%,主要是购建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
(5)本期投资支付的现金0万元,较上年同期4,000万元减少4,000万元,减幅100%,主要是上期支付对燃机公司投资款。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7,095万元,较上年同期1,648,350万元减少1,101,255万元,减幅66.81%,主要是偿还借款增加。
其中:
(1)本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972,080万元,较上年同期2,812,913万元增加1,159,167万元,增幅41.21%,主要是流动资金借款增加。
(2)本期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8,356万元,较上年同期85,778万元增加22,578万元,增幅26.32%,主要是收到基建项目资金增加。
(3)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437,556万元,较上年同期1,153,730万元增加2,283,826万元,增幅197.95%,主要是偿还借款增加。
2026年4月24日
议案五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2025年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及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制定了《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5年度利润实现情况
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4,328,156.80元。
母公司2025年年初未分配利润2,327,035,456.63元,当年实现净利润419,768,199.09元,减去当年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当年分配股利等因素,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46,264,194.72元。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按照《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结合持续发展需要,公司2025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0.072元(含税),总计191,922,785.14元。利润分配额占当年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26%。
母公司2025年年初资本公积30,408,829,539.48元,本期增加770,397,130.62元,期末余额31,179,226,670.10元。本年度不送股也不转增股本。
三、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5年 | 2024年 | 2023年 |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91,922,785.14 | 258,562,641.09 | 426,495,078.08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34,328,156.80 | 860,291,114.25 | 1,421,421,585.27 |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2,446,264,194.7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876,980,504.3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972,013,618.7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876,980,504.31 |
| 现金分红比例(%) | 90.22 |
|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2026年4月24日
议案六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为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考核挂钩,全面贯彻落实董事会的工作安排和部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对董事2025年履职情况及年度绩效考评的基础上,形成任期内的薪酬执行情况报告,具体如下:
2025年度,由公司发放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在任期内领取的薪酬合计389.57万元(具体明细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董事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2026年4月24日
议案七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3年5月4日,公司与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发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因协议即将到期,为保障与中国航发财务公司业务开展的合规性,公司拟与中国航发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的对方单位为中国航发财务公司,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资质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与中国航发财务公司同为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发)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中国航发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财务公司名称 | 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MA01G3070M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7号楼7层 |
| 法定代表人 | 管见礼 |
| 注册资本 | 200,000万元 |
| 成立时间 | 2018年12月10日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 |
| (财务)公司与上市公司关系 | ?与上市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具体关系:公司和中国航发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中国航发。 |
| 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 | 中国航发 |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4,024,633.71 |
| 负债总额 | 3,733,605.68 |
| 净资产 | 291,028.03 |
| 项目 | 2025年 |
| 营业收入 | 66,654.57 |
| 净利润 | 16,253.14 |
三、原协议执行情况
?非首次签订
| 项目 | 上一年度(2025年) | 本年度至今(截至2026年2月末) |
| 年末财务公司吸收存款余额 | 3,707,933.40万元 | 3,452,136.08万元 |
| 年末财务公司发放贷款余额 | 2,016,319.22万元 | 2,132,543.86万元 |
|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存款额度 | 2,000,000.00万元 | 2,000,000.00万元 |
| 年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金额 | 758,799.29万元 | 539,224.48万元 |
| 年末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金额 | 539,224.48万元 | 431,515.07万元 |
|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存款金额 | 822,107.04万元 | 1,092,304.52万元 |
| 项目 | 上一年度(2025年) | 本年度至今(截至2026年2月末) |
|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利率范围 | 0.15%-4.00% | 0.15%-3.42% |
|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贷款额度 | 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300,000万元 | 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300,000万元 |
| 年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金额 | 885,762.84万元 | 1,564,058.14万元 |
| 年末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金额 | 1,564,058.14万元 | 1,664,688.14万元 |
|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贷款金额 | 1,824,550.43万元 | 1,664,688.14万元 |
|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利率范围 | 1.75%-2.27% | 1.50%-2.11% |
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一)交易种类及范围
中国航发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如下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
2.结算服务;
3.综合授信服务;
4.经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二)定价原则
1.中国航发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及子公司存款的利率,应不低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同时,也应不低于同期中国航发财务公司吸收中国航发各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当期所确定的利率。
2.中国航发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贷款规定的同期市场报价利率;同时,也应不高于同期中国航发财务公司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
3.中国航发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该类型服务规定应收取的费用上限(如适用),也不高于任何第三方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三)交易额度本协议有效期内,每一日公司及子公司向中国航发财务公司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由于结算等原因导致公司在中国航发财务公司存款超出最高存款限额的,中国航发财务公司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导致存款超额的款项划转至公司及子公司的银行账户。
协议有效期内,双方约定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用于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保函和应收账款保理以及中国航发财务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其他融资类业务。
(四)资金风险控制措施
1.中国航发财务公司提供协议项下的服务应当已经国家及地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或许可,中国航发财务公司的业务操作应符合国家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内部规章制度以及与公司达成的协议的规定。中国航发财务公司依法独立经营,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中国航发财务公司签署协议或履行其在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也不会与其订立的其他协议存在任何法律上或(和)商业利益上的冲突。
3.中国航发财务公司承诺一旦发生协议规定及其他可能危及公司存款安全的情形或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
项,将及时向公司履行告知义务,配合公司积极处置风险;如该等情形经监管机构认定或经双方协商确认确已严重影响本协议履行目的的,公司有权利单方终止协议。
4.中国航发财务公司在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款和结算业务时,有义务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在中国航发财务公司资金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如中国航发财务公司因各种原因不能支付公司及/或子公司的存款,公司有权从中国航发财务公司已经提供给公司及/或子公司的贷款中抵扣同等的数额;如因中国航发财务公司过错发生资金损失,中国航发财务公司应全额赔偿公司的损失,若中国航发财务公司无法全额偿还公司的损失金额,则差额部分用中国航发财务公司发放给公司及/或子公司的贷款抵补。在前述情形严重影响本协议履行目的的实现的情况下,公司有权利单方终止本协议。
(五)协议的生效条件和有效期
续签后的《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3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且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六)授权协议签订
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按照股东会决议,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中国航发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充分利用专业化金融服务,优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及资金运营成本。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2026年4月24日?
议案八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综合分析了2026年面临的内外部经济环境,结合2026年生产经营工作计划,编制了《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见附件四)。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2026年4月24日
附件四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预算编制基础
(一)预算编制依据公司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依据合同、订单、市场预测及历史成本情况,结合科研、生产和技术改造等专项计划编制了2026年度财务预算。
(二)预算编制原则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2026年预计不存在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三)预算报表合并范围2026年公司预算报表合并范围共18户,较上年同期增加1户(为航发通航动力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预计纳入合并范围)。
二、2026年预算情况
(一)营业收入预算2026年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4,994,889万元,较上年4,633,150万元增加361,739万元,增幅7.81%,主要是受订单变化影响,航空发动机及衍生产品收入增加。
(二)利润预算2026年公司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391万元,较上年63,433万元减少11,042万元,减幅17.41%,主要是投资收益及资产处置收益减少。
三、特别提示
本预算报告仅为公司2026年度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2026年度盈利预测和经营业绩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等多种因素,具有不确定性。
2026年4月24日
议案九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孙洪伟先生、杨先锋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控股股东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发)的推荐,提名蔡新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战略委员会候选人,提名赵亮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审计委员会候选人、战略委员会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以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五。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2026年4月24日
附件五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蔡新宇先生简历蔡新宇,男,1975年2月出生。南昌航空工业学院锻压工艺及设备专业毕业。中国人民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毕业,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工程专业毕业,工程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工作经历(近五年)2017.05-2021.11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黎明公司)副总经理
2021.11-2023.08黎明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23.08-2025.09黎明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25.09至今黎明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赵亮先生简历赵亮,男,1973年11月出生。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发动机专业毕业,工学学士。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业工程专业,工程硕士。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毕业,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
工作经历(近五年)2018.12--2021.04中国航发发展计划部副部长2021.04--2021.06中国航发发展计划部部长2021.06--2024.08中国航发发展计划部部长,公司董事2024.08--2026.02中国航发发展计划部部长2026.02--2026.03中国航发战略管理部部长2026.03至今中国航发直属单位专职外部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