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发动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9 号》)相关规定 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解释第19号》规定“一、关于非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二、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三、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 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四、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 披露”和“五、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 具的披露”的内容,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该项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的调整情况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第19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 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公司执行 《解释第19号》,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 产生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