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日股份: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广州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获得广州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日股份”)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广日股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穗国资函〔2024〕133号),广州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将积极推动相关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