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日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8-29  广日股份(600894)公司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以邮件形式发出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在广州市海珠区金沙路9号岭南V谷工控科创大厦22楼会议室(二)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现场出席董事6名,董事汪帆先生、独立董事余鹏翼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采用通讯方式表决;故现场出席及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的董事共8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益霞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逐项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4年8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4年8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报告已事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考核结果的议案》: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考核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已核定薪酬总计863.74万元。

关联董事朱益霞先生、陆加贵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事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2次会议审查

同意。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7.50元(含税)。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内容详见2024年8月29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42)。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