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日股份: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28 日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降职、退休等原因,不具备激励资格,以 及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标,拟回购注销前述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472,133 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相应由851,678,362 股变更为847,206,229 股,注册资本 相应由851,678,362 元变更为847,206,229 元。公司于2026 年4 月28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2026 年4 月29 日于《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2)。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鉴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 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 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以下简称“债权申报”)。债 权人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 根据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如需债权申报,需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
他凭证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 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债权人需保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债权人债权申报所邮寄的所有复印件,公 司不承担返还的义务。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金沙路9 号工控科创大厦22 楼
2.申报时间:2026 年4 月29 日至2026 年6 月12 日
3.联系人:黄先生
4.联系电话:020-38371213
5.邮政编码:510045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