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江高科: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6名,实际参加董事6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全体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重新披露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全部份额转让挂牌信息的议案
鉴于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全部份额进行公开挂牌后,在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同意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重新披露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份额转让的挂牌信息。基金份额转让的挂牌价格授权公司经营层在经上海市浦东新区国资委备案的评估价格基础上予以折扣,具体折扣比例根据《上海市国有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份额转让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沪国资委产权【2023】250号)等相关规则进行。此次基金份额转让完成后,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不再持有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份额。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资产管理,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同意公司对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予以核销,核销金额为人民币8,011.29万元,其中,以往年度公司已累计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7,953.49万元,本次核销事项对公司当期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为人民币57.8万元。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