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海医1: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览海门诊部有限公司仲裁事项公告
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览海门诊部有限公司仲裁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览海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览海门诊部”)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二)仲裁机构名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
(三)反请求情况:无
(四)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控股子公司览海门诊部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争议仲裁案仲裁通知【上国仲(2024)第1173号】。
二、本次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申请人
名称:上海佳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成煜
与公司的关系:关联关系
2、被申请人
名称:上海览海门诊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冉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为经营所需,公司控股子公司览海门诊部自筹建以来承租上海佳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质资产)的房屋作为经营用房,目前尚未支付佳质
资产自2021年4月起至2024年2月的房屋租赁费用和2018年3月1日起至2024年2月的物业管理费用。
(三)仲裁请求和理由
1、被申请人支付自2021年4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内所欠付租金及房屋占用费,计人民币101,532,336.9元;
2、被申请人支付自2018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内所欠付物业管理费,计人民币51,025,185.36元;
3、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
三、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鉴于览海门诊部已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且已被受理,具体详见《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览海门诊部有限公司破产申请被法院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目前公司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上国仲(2024)第1173号】通知:根据《仲裁规则》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仲裁庭经合议后决定本案仲裁程序从即日起中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在破产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本案仲裁程序继续进行。
公司下属览海康复医院和览海怡合门诊部目前经营正常,该项仲裁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营造成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览海门诊部目前已进入正式破产程序,公司将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已指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览海门诊部破产管理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职责处理该项仲裁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争议仲裁案仲
裁通知【上国仲(2024)第1173号】;
(二)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决定书【(2024)沪0115破180号】;
(三)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4)沪0115破180号】。
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8日